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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醒来吧,孩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这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一句诗,可是我的人生,却过得与之偏离甚远。

人生啊人生,去XXX的人生啊...

上一世我叫秦宇,在一家世界五百强的外企内任职一名市场部的副经理,虽说薪金待遇也不算高,工作的强度也不算不高,但是却也能落得清闲,最起码能让自己可以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里,去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

虽不会让自己大富大贵,却也可以让自己过得看似逍遥。

有了稳定的工作,而自己接下来所要考虑的,便是成家了。

要想成家,那就必须先要有个家才行,而我那时的目标其实十分的简单,就是再攒一些钱,然后能让自己在这座生活着的城市里,去攒够首付的钱,然后去买上一套自己心心念念很久的小房子,也只有这样,或许才会让那时的我获得片刻的安宁。

却不曾想到,首付的钱还没攒够,自己却被一漂亮女孩给骗的是底朝天。

她是自己的同事,更确切地说,是我前领导所管辖的秘书办的职员,也不知那会我是怎么想的,就是一门心思地想要去接近人家,想要去试图让自己更加了解对方,想要让自己能活在对方的生活中,让自己成为对方人生中那位最重要的人。

可是当我亲眼的看到她牵着别的男人的手,亲眼看着她脸上那灿烂的笑容,亲眼看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手中的那些名牌手袋,我知道,这个女人她不属于我。

只可惜,感情丢了,钱也没了。

我不敢将此事去告知我的父母,更不敢让此事在公司发酵,我怕这件事会成为我职场生涯中的一个污点,会成为连累我未来升迁的一块绊脚石。

然而命运就是这般的奇妙,当我越是怕什么的时候,我所害怕的这件事便会接踵而至。

她和我的前领导好上了。

而我,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这家外企除名了。

我以为自己的未来就会在这般看似平庸的日子里,被岁月逐渐消磨殆尽,直至当自己老去的那一刻,才会对自己的青春往事抱有一丝丝的遗憾。

我以为自己的今后就会在这般看似无奈的日子里,被时间逐渐蚕食我的意志,然后令我变成一条苟活在城市边缘的蛆虫,让我对心中的希望彻底的丧失。

我以为自己不配拥有希望。

我以为自己不配拥有信仰。

我以为自己早已被命运所抛弃。

我以为自己早已被生活所戏弄。

我以为我成了这个世间的孤儿,不再被这美丽的世界所眷顾。

我以为我成了这个世间的游魂,不会再为这座尘世所留恋。

我以为我是独孤的。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

命运没有抛弃我,希望亦没有舍弃我,我心中的信念正在这一次次地无情捶打下而变得更加坚定,我心中的勇气正在这一遍遍地磨练下而变得更加坚强

当我以为自己只是一个玩笑,却发现真正可笑的只是我罢了。

我嘲笑了自己的命运,可命运却选择再次的包容我。

命运就是这般的奇妙,当我每天都会在嘈杂的屋内清醒,当我每天都会对着眼前的世界产生满肚子的埋怨,当我每天都会强挤出微笑的去面对自己心中所鄙夷的人,然后可以为了这些人手中的那一丝丝的权利,而去让自己变得好似对方膝下的一条野狗一般,当我每天都从抱怨声中睡去,然后又在新的一天苏醒,当我每天都活在这座令自己感到极为陌生的城市之中,然后让自己变成舔舐这座城市所排出的一切污秽之物的蛆蝇,当我每天都行走在这座古老却又守旧的街道之上,然后让自己变成这形形色色的身影之一,当我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让自己变成了孤独一人,当我为了所谓的梦想,而让自己远离家乡远离父母,当我自认为奋斗了一辈子,当我再回过头端详自己,我才发现,我从未真正拥有过这个绚丽的世界,我也从未在这美丽的人间真正活过一天一秒。

我终究活成了自己最为讨厌的模样,终究养成了自己最为反感的性格。

孤僻...

自大...

当我想重活一次的时候,当我想让自己再一次的重活一次的时候,我的命运便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虽说这般的机会在我看了,就好似命运与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但是我知道,当我再一次的正看双眼的时候,整个世界已然发生了天大的改变。

这里没有那一座座压抑到人都无法喘息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那一辆辆飞驰在街道上的钢铁猛兽,更没有那肆意在城市之中来回流窜的渣土大车,在这里,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古老,都显得是那么的干净,都显得是那么的平缓和安静。

在这里,在街道的两旁,没有了被警察四处贴条的乱停车辆,没有了那开着扩音喇叭,然后不断地循环放着一首过时的劲歌热曲,没有了那时不时便向自己递来一张宣传单册的实习生,更没有那占用行人通道,然后将自己的小推车推出来贩卖商品的流窜小贩。

当脚下所行走的道路不再是清一色的柏油马路,当眼前所看到的苗木不再只是种植在花箱之中,不再只是种植在绿化带之内,当一阵微风袭来,吹来的不再是那漫天的扬土和灰尘,不再是那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尘霾和颗粒,当鸟鸣成为了一种常态,当清溪成为了一种自然,当树枝上的枝叶飘落脚下,当脚下的落叶最终变得枯黄,当我再一次的呼吸到这个世界的空气,我知道,命运赠予了我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

上一世,我叫秦宇。

这一世,我叫秦煜。

上一世我平庸不已。

这一世我不甘平凡。

正如我这一世之内的爹所言,日以煜乎昼,月以煜乎夜。

这一世,我不想再当做一名凡人,我不想浑浑噩噩的去浪费掉我这一生,这一次,我一定会让自己活得如同那梵空之中的星辰一般闪亮,让自己活得如同那青天之上的暖阳一般耀眼。

这一世,我不再会为他人而活,这一次,我会为自己而活。

即为长安人,必生长安魂,即食长安土,必拥长安骨。

我秦煜身为一名地地道道的长安人,那么我的人生就必须由我自己说了算,管他天王老子,管他魑魅魍魉,只要有人胆敢阻挡我,我必当遇神杀神。

在我的世界观内,没有所谓的错与对,也没有所谓的忠与奸。

在我的世界内,我说了算!

醒来吧,孩子!

醒来吧,秦煜!

醒来吧,这左右命运之子!

醒来吧,这窥破天数之人!

醒来吧...

醒来吧...

醒来吧...

醒来吧...

“啊......”

猛地睁开双眼,大口穿着粗气,伸手一抹额头。

尽是满头的冷汗!

喝...喝...喝...

喘息之余,秦煜率先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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