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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乌鸦·留子团(3)


安鹤宫,庆丰殿。

盘着双腿的容留王高建丽,端着从宫娥手里接过来的白釉茶盏,闭目细细闻着从盏口升腾而起的茶香。

他吃茶的时候,素来不喜将胡椒、桂皮、姜黄之类的香料加进去,而只是喜欢用干净的茶粉烹煮茶汤。

除此之外,吃茶之后,他必会吃两三块甜得有些发腻的茶点。

这都是他曾经以王子的身份,在倭国出使那几年,和那些从大周返回倭国的遣周使们厮混时,养成的习惯。

那些人说:这是天朝上国吃茶的习惯。

后来,去大周“镀金”过的这帮倭国贵族子弟,几乎无一例外都成了倭国朝堂里面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而一想起那些人,高建丽就不由得暗暗发狠:“尽是一些啖狗肠的腌臜货色,知小礼而无大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根本不可与其深交。”

在暗骂不讲道义倭国人的同时,他的舌尖从双唇之间伸出,轻轻地在黄绿色的茶汤上啜了一下,茶盏中泛起几圈小小的涟漪。

高建丽抬起头,看向了举着托盘侍立于身前的两个宫娥。他舔了舔嘴唇,伸手就将她们两个,一手一个拉进自己怀里。

站得更远一些的两名小宦官见状,赶忙为性致勃勃的容留王落下帷幛,然后就在一片嘤咛娇咤声里赶紧跑出了大殿。

“大王连着幸两人……”

跑到殿外,一个小宦官同另外一人伸出两根指头,同时轻声笑道:

“……咱俩数四百个数,额,最多五百,云收雨歇之后就得赶紧回去伺候着。”

另一小宦官跟着嗤笑了一声,不过,他马上制止了同伴继续调侃的打算。

“嘘,噤声。”他说,“待会儿要是朴舍鸡大人带队巡逻到这边,万一听到你在这儿胡咧咧,非得扒了你的皮不可。”

“嘁,还用你教?”被教训的小宦官不以为意道:“哥哥我教你个乖,刚刚我就看见了,朴统领带着一队人出宫去了。他估计是去接咱们‘太大兄’老人家去了。”

说到这里,两个小宦官不由得对视了一眼,两人都在各自眼睛里面,看到了一些类似的东西——羡慕、嫉妒、恨。

怎么不是我呢?

朴不成的假子干儿为什么是朴舍鸡,为什么不是我呢?

为什么朴舍鸡能被朴不成任命为安鹤宫的禁卫统领,我就不行?

难道他比我多个什么……

额,好像还真是多一块零件。

遂,两个小宦官几乎同时玉玉了。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个被他们“羡慕嫉妒恨”的朴舍鸡、朴大统领,此时正在送那个他们那心目中那可望而不可即的契爷、“太大兄”朴不成最后一程。

见识寺内,尊胜塔前,朴舍鸡——现在其实应该说是高舍鸡了——看了看自己那位身上满是“刀劈斧斫”痕迹的契爷,又看了看那些身穿黑衣的倭人杀手,脸上没有半分的表情,而只是伸手从腰间的袋子里拈出几片晾干的薄荷叶子,放进嘴里细细咀嚼,仔细地品味着那一抹难得的清凉滋味。

“神农取辛苦,病客爱清新。  寂淡花无色,虚凉药有神。  烦心侵冰雪,眩目失埃尘。  自是芝兰臭,非同草木春。”

心中默默念着这首自己从旁处听来的诗,高舍鸡不由得感到一丝丝的触动。

他觉得自己就像那薄荷一样,明明有着芝兰之臭(注释:臭是指气味,而不是臭味),可是却不能和它们一样应和着天时,春发芽,夏生长,秋收获……

“只因我是个私生子罢了。”

高舍鸡品味着口中的清凉,可心中却是凄凉得紧,他回首遥望着安鹤宫的方向,那里住着他那位高高在上的父亲。

“为你做这些脏事,是我的宿命,谁让你是我的阿爷,这是我的命。

可你千不该,万不该,还惦记着算计我的孩子——那是我的孩子,是我生我养的,他不欠你!”

一想到不久前,容留王高建丽跟他说的那句“把野驴儿录入宗谱”,高舍鸡就感到心里一阵阵的阿堵。

虽然说贱名好养活,小孩子一般都会被父母有个贱名,但是“野驴儿”这名字是他跟他儿子私下里的称呼。

而且,因为他对自己的儿子有大期许,所以高舍鸡很用心地给他的野驴儿起了个响亮的大名,叫作:高—仙—芝!

阿爷只能当被人咀嚼的薄荷,可他儿子不一样,他的儿子是要成为芝兰君子的!

那个高建丽提起他儿子,随口就叫出了“野驴儿”,无疑是触碰了高舍鸡的逆鳞。

野驴儿?

还录入宗谱?

一听就是骗人的。

更何况,高建丽是怎么知道,仙芝的小名是“野驴儿”的?

那肯定是因为,他在高舍鸡父子近前安排了眼线。而这个眼线,除了能探听名字,难道不能做点别的事情?

想到这里,高舍鸡又看了看那些躺在地上的,身着黑衣的倭国杀手。

这些人刺杀泉苏文失败,那个“大对卢”在离开的时候,就随便将他们和朴不成的尸体丢弃在了佛塔之前,根本懒得处理。

高建丽确是想要处理他们,但是那位容留王对高舍鸡下的命令是:要确保这些人死得透透的,埋的时候坑挖得深一点。

“……我是野孩子,他们不也是?”

高舍鸡心中涌起一种“兔死狐悲”的感慨,所谓物伤其类,便是如斯。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些倭国人的底细,只是以为他们是一些被人从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和死士,可是曾与那位“苏医士”一齐暗中为容留王效力的高舍鸡却知道,这二十几个原本都藏在苏医士家里的倭国人,其实还都有着另外一个共同的身份——

他们也是容留王的儿子!

容留王出使倭国,在那岛国待了三年,倭国人因为其国人皆是人矮力弱,所以有一种非常奇特的“借种”习俗:凡是外国男子前往倭国,只要高大有力,倭国的大名贵族甚至会以妻女奉之,为的就是能留下一儿半女来改善其家里的血脉。

容留王高建丽还是王子的时候,就是以好美色而闻名,出使倭国更是如同老鼠掉进米缸里,日日做新郎,夜夜入洞房。

三年下来,他在倭国就留下了不下于数十名的子嗣,这些人和高舍鸡一样都是“野孩子”,根本不会纳入宗谱。甚至,他们还不如高舍鸡,因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些人高建丽这辈子连搭理都不会搭理。

只是,十年前事情出现了一个拐点。

那个“惊鸦之夜”过后,扶余国发生的大变局,国王高建丽几乎失去了全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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