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曾经是个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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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义也不是一味的只会捉羊,后面捉不到羊他也跑去擂台上打了两场,两场都得了第一,挣到两万两银子。
这银子是各宗门拿出来奖赏弟子,让他们积极参与的。
前面三名都有奖,一个类别第一名一万两,第二名五千两,第三名一千两,后面的啥也没有。
因为越到后期结夏之地资源越少,就有更多的人参加了擂台战,这时候才是真正的龙腾虎跃的时候,胆小的和能力稍弱的都不敢上场了,所以这时候的大法会更是人山人海,更有看头了。
越是修为高了,受伤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姑娘们这时也爱出来观战,而且都喜欢看台上的少年郎。
这时候的法会更具有观赏性,基本不会再出现血腥场面。
修为越高说明年龄越大,二十岁上下的居多,已显出几分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仙修身无杂质,只要长得五官端正的最后都会成为美男子,也不会虚体肥胖,所以姑娘们连还能采到的蘑菇也不采了,都聚集在台下,为心中的白马仙修们大声喝彩。
李菊花是叫得最响亮的,每天跟着她大哥的场次跑,她大哥也赢了三场,得了两万五千两,有一场成了老二。
他直接将赢得的钱全给了大吼大叫的妹妹:“你叫得怪辛苦的,这些钱都给你了。”
李菊花将钱全收起来,请朋友到城里最大的酒楼上吃烤羊肉,最后发现还没有阿宝家的烤得好。
“这钱虽然没有白费,但是这个肉怎么感觉不是很好吃,看着楼上楼下这些人吃的那么有滋有味,我还以为是无上的美味呢!”
阿宝道:“我家的烤肉香料也使得齐全,要先腌制至少一个时辰,他们这个是生意太好了来不及腌制,所以还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入味。”
阿宝还说了一下牛蛙的做法:“这里好多沼泽地里有牛蛙,牛蛙要做的好吃,要头天就腌制,不然很难入味。
牛蛙肉细嫩紧实,材料一时半时进不去,所以要早早腌上,不然炒出来就是面子上那点味道,那就白白的浪费材料了。”
炭烤牛蛙是很好吃的,但不腌制就烤,那就是说不出来的干巴和难以下咽。
阿宝上一世就是个做菜小能手,但不敢杀鸡,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鸭,都是送到街上杀或者直接买半成品来吃。
她很爱吃牛蛙,只是自己做过几次都失败了。
有一次全国大型包装展销会时,阿宝因为美貌被公司点为礼仪小姐,主要接待全国各地来的知名大记者们,那几顿饭吃的那叫一个爽啊!
那里面就有炒得极好的牛蛙,连个别记者都误以为那是小鸡腿,说的话惹人发笑:“这个小鸡腿真嫩,真的是非常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嫩的鸡腿。”
阿宝就记得那道菜在众人面前出乎意料,多年以后都能记得。
所以她一直以为牛蛙肉是顶顶好吃的。
可是后面在饭店点的就不是那个味道了,相左太多不说,进嘴就不会再想吃第二口。
后来有钱了她自己也炒过好几次,每次都无比失望。
但最后一次,她买好了材料腌制好了,准备炒的时候发生一点小意外,必须出门去处理。
当天晚上她是在外面吃的饭,第二天回来,直接把腌了一夜的牛蛙肉炒了,哦,就是那个味道,是她熟悉的那次超级宴会上的味道。
阿宝想起往事,悄然而笑,笑容有点苦涩,甚至有一点悲凉。
她上一世长相堪称美貌,还有一种阅尽繁华的寂美气质。
在上千个工人中,总经理需要一个跟班儿在最体面的场合露脸,第一个就选中了她,董事长都夸赞:“再学一学走路就完美了。”
然后专门请了一个模特来教她走路。
就是这样一个美人,却过得那么凄凉,任谁都想象不出。
每个人都认为,一个聪明的人,一定要在合适的年龄干合适的事情。
但什么事才是合适的呢?
少女不知人心险恶,被教导成了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
这样一来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活不下去,用大部分人的口头语说的就是:“活不过两集。”
等到她知道了人心多变时,已经过了最好的年华,所以整个人就颓废了,收起了理想的翅膀,躲避着一切可能遇到的伤害,没法子正常参与所有的社会活动。
就是,童年时期得到的伤害,要用一辈子来弥补。
她二十二岁时打算出家,去寺院做了考查僧,因为做的饭太好吃,就只能天天做饭,种菜,累得七死八活,双腿都是肿的。
正所谓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为者无所求。
最后坚持不住,怀疑那些高冷的出家师在利用她,白白干了一年,收拾小包儿回了红尘。
后来学了道家心法,加上寺院里的基础坐禅,自己修出了光芒。
但俗事太多,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当成真正的人生正确方向,为了赚钱为了活着,晚上没有修炼的时间,渐渐的放下,后来彻底的遗忘了。
重病时她也曾试过几个晚上,认为生病是神仙对她的考验,所以又打坐了几次,效果确实挺不错的。
但是,她对人世间没什么留恋,因为每天都能看到很多的社会新闻,对整个人间大失所望,觉得自己这么好的人不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死了挺好的。
就是这个念头让她彻底的放弃了修行治病这条路,最后静静的等待死亡。
如果人世间有轮回,要重生回到过去的自己身上,阿宝绝对不愿意重生,她对上一世完全无爱。
就是这一世,她也算不上有多么欢喜,就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随波逐流罢了。
至于在七绝秘境刚进去的时候怕死在水里,是因为传说死在水里的人上不了岸,灵魂会永远泡在里面,除非你有本事再拉一个人下水。
阿宝是怕死在水里暗无天日,倒不是怕死。
她还不大喜欢聚会,一般小年轻们喜欢一夜一夜地玩耍,阿宝天不黑就一定会回住处。
她实在是没有一丁点安全感。
阿宝现在有了很漂亮的栗木方寸楼,但奇怪的是她在外面还是喜欢住在没有楼的鸟巢屋里。
鸟巢屋紧呈安逸,人在里面有一种被房子包裹起来的安全感。虽然有两扇窗子,但窗子都不大,后窗只有半个平方,前窗也只有一个平方。
采光已经彻底的够了,白天在屋子里也亮堂堂的。
屋外拉了个偏厦,朋友聚会干什么的足够了。
这样的房子相比前世卖几千块上万块的充气帐篷,不知道要高级了多少倍,到底也是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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