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杀人实验
“队长,这四根骨头行吗?”
冯平气喘吁吁的从外面进来,把陆羽需要的东西放在了会议室的桌子上,张山看明白了陆羽的想法,站起身帮忙找了几张报纸垫在会议室的桌子上。这几根骨头都是猪的肘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猪肘子上面的骨头。
“正好前几天咱们吃了顿肘花肉,江师傅没把骨头扔了,正打算熬个高汤的,被我临时征用了。”冯平笑嘻嘻道。
张山和冯平把这四根猪肘骨并列放在报纸上,左边的两根都稍细,右边的两根稍粗,陆羽拿起笔,在稍细的两根骨头上分别做上了记号:1号、1+号。 2号、2+号。
其,1打头的两根肘骨都是细的,相较于2打头的肘骨直径要细上1公分左右,虽然细的不多,但并排摆在一起也足够明显了。他问在场的刑警,有没有左撇子?
这时一名刑警站起来说,“我是左撇子。”
“出列。”
“是。”
“那么剩下的就都是右撇子了?”陆羽发问道。
众人点头默认。
他随机点到了一个人名,道:“陈小川,你也出列。”
“是!”
他把锯骨刀交到了左撇子刑警高远的手里,让他用最大的力气,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用右手锯开2号粗骨。
最后得出结论,左撇子高远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共计用了23下。用右手锯的2号粗骨,共计用了27下。
这个数据在众人的意料之,因为高远是左撇子,左手的力量要比右手大,并且更加灵活一些,而1号骨又细,所以少用4下也是正常范围内的。
紧接着他让高远把锯骨刀交给陈小川,命陈小川同样用左手锯开1+号细骨,用右手锯开2+号粗骨。
跃跃欲试的陈小川挽起袖子,还冲着两个手心轻吐了一口唾沫,搓搓手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分别按照陆羽的要求将两根骨头锯开。最后竟得到了一个令众人吃惊的结论。
陈小川用左手锯开的1+号细骨竟然用了27下,而右手锯开的2+号细骨只用了23下!这个数据与高远的数据完全相反!
陆羽立刻得出结论,道:“我想大家做了这个试验之后明白了一个道理,我用1号细骨和1+号细骨模拟了坐在副驾驶的女被害人的颈部,因为副驾驶右侧空间很小,凶手只能选择从两侧驾驶员当的位置伸出手来进行割喉割头的动作,所以说凶手是用左手杀死安迪的。女性的颈椎骨要比男性更细一些,我用1号细骨模拟女被害人。而男性的颈骨要更粗一些,所以我用2号骨模拟男被害人。在以上的试验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粗细的两根骨头,在惯用手的手起刀落下,切断的次数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也就是说,虽然男被害人的颈椎骨更粗一些,但在真正的作案当,这点粗度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让女被害人脖子少挨两刀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男女之间的差异,而是凶手的惯用手是左手,所以,凶手是一个左撇子,才会导致凶手在作案当多割了男被害人的脖子两刀。因为他作案时用的手不一样,所以就不存在是否存在劳累的可能性,两只手都是最佳状态作案的。”
这个实验结果颠覆了法医的检验结果,但法医吕方并没有表现的不开心,反而表示自己也支持陆羽的观点。
的确是这样,就算你男人的脖子粗,但是能比女人粗到哪里去?
男人的脖子粗,主要原因是肌肉和皮下脂肪比女人更多,在他们男性的特征——喉结的加持下,的确会显得比女人粗一些。但是在手锯的面前,你肌肉多怎么了?你脂肪多怎么了?对于手锯来说还不就是一刀的事儿?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男人的颈椎骨密度的确要比女人高一些,但也不至于高到离谱。
在杀女人的时候用了13刀,在杀男人的时候用了17刀,看似仅仅多了4刀,可仔细算起来,杀死男人所用的刀数要比杀死女人多用了30%的次数!这刀数都快超过总刀数的三分之一了,男人脖子上多出的那点肌肉和脂肪,能扛得住4刀?这显然不可能。所以陆羽否决了法医的观点,而是把案件的方向放在了凶手的惯用手上,而试验的结果也没有让他失望。这个实验虽然简陋,但也足以说明问题。
凶手在杀人的过程是独自作案,虽然不排除他有同伙的可能性,但通过这个细节,警方也进一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特征,那就是他是左撇子。
“大家对案件的细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吗?”
“能不能带我去案发车辆里面看看?”张山问道。
“可以,冯平,你去拿一下物证仓库的钥匙。”
“好的。”
……
物证仓库是坐落于安城刑警支队大院内南侧的一个仓库,是四面围墙的仓库建筑物,是一个结实的厂房结构,面积不小,里面整齐摆放着几十个柜架,柜架上全都是已经密封好的白色塑料箱,每个塑料箱上都贴有档案号和标签,这些全都是过去几年里安城刑警支队保存下来的物证。在过去的几年里,安城刑警之多也破过几起杀人案,但物证都没在这里保存,像重大的杀人案、走私案、贩毒案,结案之后的物证都要统一提交到市局的物证仓库,在刑警队的仓库保存的都是一些不太严重的盗窃、故意伤害案当留下的证据。
虽然说杀人案很少,但是小案子太多,哪怕是鸡毛蒜皮的事儿结案之后,相关的物证都得占上一个物证格,所以就算物证仓库再大,到现在也几乎摆满了东西。宝马x5汽车就停在物证仓库的入口处,因为这个大家伙的到来,让本身就已经满满当当的仓库显得更拥挤了。
张山、慕云在陆羽和冯平的陪同下进入仓库,戴上了口罩、鞋套、一次性帽子和手套,就是为了防止在勘察物证的时候有毛发和指纹沾在物证上。
陆羽带着手套,从属于秦波死亡案当的物证箱里拿出车钥匙,伴随着双闪灯,汽车发出开锁的声音,几个人立刻把车门打开。张山带着收套先从驾驶位进入,但由于车里全都是血迹,根本无从落脚,他只能两条腿在外面站着,半个身体弓进驾驶位内,他的目光在汽车的内饰不断的扫视着。问道,“汽车是怎么运过来的?”
“是拖车拉回来的。”冯平解释道。
“在发现车的时候,车门处于什么状态?”张山问道。
“车门是没上锁的状态,哦对……车钥匙是在控台的扶手箱里找到的。他们说这台车是全时四驱的,如果直接拖动会伤害到发动机和联动装置,所以把这车运回来废了很大的劲儿。”
他微微点头,陆羽问:“有什么新的发现?”
“暂时没有,车的结构检查过了吗?”
“还没有,这台车太高级,我们技术队的人不敢擅自拆卸,市局派来的人还在路上。”
“不用检查结构,把车子发动看看。”
“这……”
冯平面露难色,转过头看向陆羽的表情。陆羽说,“去把车发动了。”
“好的。”
张山的身体从汽车的驾驶位抽出来,冯平找到了一个一次性的垫子,把垫子垫在了座椅上,因为宝马x5有无钥匙启动的功能,只要钥匙在车里,汽车就能够发动。他踩下刹车,点了一下发动的按钮,可汽车的轰鸣声响了几下后就不响了,发动机此时此刻就像是一个卸磨了磨的老驴,低声咳嗽一声就失去了力气。
仪表盘上油箱的警示灯亮了起来,显示汽车汽油位过低。
“车没油了。”
“没油了?”陆羽瞪大眼睛让冯平从车上下来,的确就像冯平说的那样,汽车的油箱里面已经空了,根本无法让汽车发动。不管他再怎么按下一键启动的按钮,汽车也只能发出火花塞打火的声音,发动机说什么也不转。
“我明白了。”陆羽立刻醒悟,眼神对准张山,道:“凶手在作案期间,汽车一直都是处于p档的怠速状态,一整夜的怠速耗光了汽车里所有的汽油,汽车是没有油之后自动熄火的。”
“是的,我现在在怀疑一个问题,凶手是怎么做到让秦波停车,并且打开车门锁,然后接连杀死两个人的。从现场看,两名死者生前并没有很明显的搏斗迹象。”
虽然说这两个人都喝了酒,但从监控录像看,他们走的时候都不是那种酩酊大醉的样子,也就是说意识都是保持的很清醒的。而作为百万级别价位的德国进口车,是有很多的安全配置的,其就有自动落锁的功能,也就是在行车过程,时速超过20km的时候车门便会自动锁住,防止外面的人突然打开车门发生不必要的危险,这个功能十分实用,而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个曾经在豪华车上才有的功能也成了许多家用轿车的标配功能,甚至几万元的国产车在行车过程都有自动落锁的功能。
也就是说,就算秦波停车了,没有秦波的指令,凶手也无法从外面一下子打开车门,车钥匙在车里、驾驶人也在车里,除了驾驶人之外,没有人可以把车门解锁。
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是怎么做到让死者停车并且主动打开车门的呢?
第二个问题也随之而来,假设凶手利用某种方法让秦波停车并且把车门解锁了,那又是用什么样的办法杀死二人的呢?
这两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切菜板上的肉,是绝对不可能任人宰割的。两个人一个坐在主驾驶、一个坐在副驾驶,不管凶手先杀死谁,都会引起另外一个人的注意和强烈的反抗。
可从现场的痕迹来看,两个人都没有发生反抗的迹象,几乎可以说凶手连杀两个人都没有引起对方的注意,这就比较奇怪了,难道说他杀死死者的时候,两个人都睡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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