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第13章酒后
王秀菊到底是把卖玉米的钱给了冬麦,是三十二块钱,并不多的,但是冬麦连同自己那攒下的十块钱,一起收了起来。
针对王秀菊的这次胜利,让冬麦意识到,自己确实应该硬起来,至于以后生不出孩子,大不了离婚吧。
当离婚这个念头生出来后,仿佛也没什么好怕的。
她前几天去过娘家,听说了孙红霞的事,孙红霞还在相亲,虽然名声不好,但人家就是不当回事,该干嘛干嘛,过得挺自在,人家被嫌弃了,那就下一个,反正农村光棍男多得是。
这让冬麦明白,最惨也不过这样了,怕什么怕,离婚也不是不能接受,她觉得自己娘家比孙红霞条件好,人家都能活,自己凭什么不能活?
她又听说,有人去城里打工,给人家当保姆什么的,如果自己实在嫁不出去,可以先去当保姆,当保姆挣了钱就去开鱼汤面馆,在陵城她不认识人,不过也许可以请戴向红帮忙接受。
戴向红人很好,哪怕自己离婚了,自己请她介绍下,她应该愿意的吧。
或者,找沈烈?沈烈不是认识那个路奎军吗,也许能帮着介绍介绍?
冬麦盘算明白这个后,就必须豁出去了。
林荣棠自然看出来了,之前的冬麦,小心翼翼地讨好,愧疚忐忑,现在是平静冷淡。
他知道,冬麦性子其实挺倔的,她有了离婚的想法,这离婚的念头便扎了根,一旦有个不好,她可能就真和自己离了。
林荣棠没说什么,骑着车子,去公社里了,这几天他时常往外跑,冬麦不知道他去干嘛,不过也没问。
临到腊月二十九,首都的林荣辉和陵城的林荣阳都带着媳妇儿女回来了,老大林荣辉生的是女儿,今年五岁了,打扮得洋气漂亮,不过王秀菊不太待见她,说可惜了,是个姑娘家,还搞什么计划生育,不能再生,她动不动就骂首都政策不好,说如果在老家,管她呢,继续生。
她甚至动过念头,想让林荣阳家的儿子挂在林荣辉那里,户口“换一换”,这样自己的大孙子就能成为首都人了,反正老大家是个丫头片子,不值当首都户口。
她这个说法一提,据说当时林荣辉脸色就难看了,都不用提到老大媳妇那里,就给挡下来了。
后来老大媳妇霍志诚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气得够呛,从此过年依然跟着林荣辉回村里老家,但是人家对王秀菊从来没好脾气。
王秀菊也不太敢得罪这个首都的儿媳妇,所以在人家跟前,人家没好语气,她也就当不知道。
去年过年,冬麦也才刚进门,还没看出门道,这次她明白了,王秀菊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自己早该硬起来,谁还能一直受她的气呢?
大年三十那顿饭是在王秀菊家吃的,阵阵鞭炮声中,一大家子包饺子,冬麦和两个嫂子一起坐炕上,霍志诚这名字像个男人,她做事也雷厉风行,是一个先进人儿,在首都工厂做妇女工作,她听说了冬麦不生孩子的事,淡淡地来了一句:“不生孩子怎么了,不生就不生,你不知道现在有一种家庭叫丁克,听说外国流行这个。”
戴向红没这觉悟,不过她笑了笑没说话,几个女人一台戏,她打心眼里还是向着冬麦的,不太看得惯那个当婆婆的,就这点来说,几个平时不生活在一起的妯娌倒是能说得上来。
其实主要还是大家没什么利益纠纷,三个儿子,一个在首都,一个在陵城,两个城里的都不惦记老家这点东西,彼此也都给老娘寄点生活费,谁也不争,又不生活在一起,自然没什么大矛盾。
当然也主要是这位当婆婆的实在是太讨人厌了,吸引了主要火力,大家可以同仇敌忾了。
冬麦却眼前一亮,她现在生育困难,现在听到这话,就仿佛听到一束光:“那女人不生孩子,都干些啥?”
霍志诚:“男人干啥,女人干啥,男人女人都是人,都一样的。”
冬麦叹:“男人力气大,干农活好,我赶不上啊。”
再说她在村子里,周围就是这气氛,除非她能摆脱。
霍志诚:“你干嘛非得和人比力气比干农活?就不能比点别的?”
旁边戴向红:“她做饭好吃!”
霍志诚也想起来了,去年冬麦还是新媳妇,给她们炖鱼,确实好吃,好吃得她后来觉得别的鱼汤都没冬麦做得有滋味。
霍志诚点头:“是啊,你以后可以开饭馆啊,那不是挺好的?现在鼓励私营经济,要改革开放,机会多的是。”
冬麦心中更加喜欢了,大嫂霍志诚是首都人,有大见识,她既然觉得行,那看来这事一定就能行。
她又说了自己的打算,两位嫂子都赞同,夸她有见识。
第二天是初一,初一是本家拜年,各家各户以及附近村里走动走动,林荣棠和冬麦是小辈,上午差不多走完了,中午还是过去王秀菊那里吃的,霍志诚又拿了从城里带来的葡萄酒给大家喝,大家各自喝了一点,王秀菊尝了下后说这是什么玩意儿,一点不甜,霍志诚冷笑了下,没搭理,冬麦倒是挺喜欢,把自己的喝了,旁边林荣棠犹豫了下,把他的也给了冬麦让冬麦喝。
下午就歇家里,冬麦有些晕乎乎的,想睡觉。
林荣棠却让冬麦切了一点猪下水,炒了花生米,做成了两个下酒菜,过去前院把沈烈叫来了,说是要和沈烈喝一杯。
冬麦听着他们喝酒,自己更觉得晕了,正屋听他们说话听得太清楚,吵得难受,冬麦便过去了西屋。
西屋有个炕,平时不怎么用,也有被子,她躺那里稍微安静点。
正屋是烧着蜂窝煤炉子的,西屋没烧,西屋冷得跟什么似的,不过冬麦觉得这里清净,裹紧了被子,闭着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沈烈自从上次搞了羊毛,把那些羊毛打整干净给路奎军用了,挣了一千多块,把各种欠债还了,自己手头还有几百块,并不多,但也有点积蓄。
林荣棠和他干了一杯,劝他:“你节省节省,这点钱也够你娶个媳妇的,无非就是紧巴点,怎么样,有相中的了吗?”
沈烈一笑:“没有。”
林荣棠:“我看咱村的,隔壁村的,不是好几个看中你,都围着你转悠,你咋就看不中呢?”
沈烈浓眉耸动:“当初孙红霞也是围着我转,天天崇拜我跟什么似的,这不是娶进家门,人家就反悔了,我算是看清楚了,现在的小姑娘,都不靠谱,谁知道是不是又折腾我呢!”
林荣棠一想也是:“你这是被坑惨了,坑得都不敢娶了,其实哪有几个孙红霞,谁能都像孙红霞一样!你看我这媳妇,勤快能干长得又好,她皮肤白啊,白白嫩嫩的,一般村里女人都没她这身皮肉,摸起来——”
沈烈听着林荣棠说得不像话,忙道:“你赶紧吃菜吧。”
说着,一筷子菜堵住了林荣棠的嘴。
林荣棠吃了一口,却还是笑着说:“你当然不懂了,你娶了媳妇都没进洞房,是不能懂那个滋味,我给你说,这女人哪,滋味关键就在炕上,怪不得人家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沈烈放下筷子:“你是不是喝醉了?进屋歇着吧,我回去了。”
林荣棠却拉着沈烈不放:“我就随口说说,你坐,坐下,我们兄弟两个一年到头也没个说话的时候,今天没事,咱俩不醉不休,我还要和你商量别的事呢!”
沈烈便坐下来,好在林荣棠不再说胡话了,两个人天南海北地扯了一番,连小时候一起捅马蜂窝摘蜂蜜的事都回味了一番。
一瓶子二锅头喝了大半的时候,沈烈便有些醉了,眼睛冒火,脸上晕起异常的红,气息也紧起来。
林荣棠踉跄着到了院子里,用手指头抠嗓子眼,把喝的酒抠出来,风又一吹,他清醒多了。
清醒了后,他过去看了看,正屋没见人,再一看,西屋睡着呢。
隔着窗子,他看到他的女人盖着被子,露出一头乌发和白净的小脸,水灵灵地惹人喜欢。
哪个男人见了冬麦这样的能不喜欢呢,他知道村里好几个男人会在冬麦走过去的时候偷偷看冬麦。
他笑了下,今天拿言语故意试探了,其实沈烈一个单身男人,好东西摆在他跟前,他能不要吗?他如果没反应,为什么自己一说就要走呢。
他便走进正屋,沈烈正扶着旁边的桌子,呼气又重又快,林荣棠便知道,这是药劲上来了。
他从公社里花钱买的药,打听了好久才打听到的,他买这个药的时候,那老太太说,以前皇上宠爱妃子多了,人不行了,就用这个药。
据说那老太太的干爹是太监,以前也是在首都的,不知道真假,但人家的药是真管用。
沈烈这个时候已经神志不清了,林荣棠扶起来沈烈的时候,才感觉他那健壮的胳膊竟然都在打颤,而他呼吸也更急了,喷出来的气滚烫。
林荣棠心里便泛起一股嫉妒来,那嫉妒疯狂到几乎让他的心抽抽。
沈烈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男人的阳刚气,那是大太阳底下光着膀子的坦然无畏,是滚动的喉结和健壮的肌肉,是从胸膛流淌下来的滚烫汗水。
他咬咬牙,扶起来沈烈:“沈烈,你醉了,过来我们西屋睡吧,西屋没人睡。”
沈烈大脑已经是木的了,恍惚中点了点头,便被林荣棠扶着过去了西屋。
西屋背光,里面比较暗,一进去,沈烈也没太看清楚,就被林荣棠放倒在了炕上,之后一床被子盖上来了。
再之后,他便闻到了一股轻淡的香味,是女人家柔软的香味,甜甜的,软软的,让他喉头干涩,让他血脉贲张,让他浑身所有的细胞都叫嚣着去占有。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那女人软软地哼了那么一声。
于是沈烈最后那丝理智便彻底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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