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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一方豪杰命归天,孔京饥中思过往


话说翟让下令,从数百人防守的乙路进攻,于是三千兵马趁着夜色掩护,向乙路的守军发起突袭。两军打起来,响马占了先机,又占天时。不多时,官兵就倒下上百人,防线被撕开个口子,翟让正要带队通过,后突然追出一员银盔银甲的敌将,手持一柄亮银枪,脚蹬高头大马,大喝一声,“贼人哪里走!”

  当晚,夜色朦胧,谁也看不清,来将正是北平王的爱子罗成。他可不是逞什么匹夫之勇,背后还跟着黑压压好一片兵马。只是,夜色掩护下,谁也看不清他带了多少人来。

  翟让在官兵防线的口子附近,一见后方有敌人追赶,心里暗叫不妙。如今前有守军,后有追兵,要是留在这里,自己岂不是被包了饺子?所谓包者凶也。被包围,可是兵家大忌。

  于是他骑在马上挥手下令道,“冲过去,别恋战!”只是这时候,周围的响马都杀红了眼,与兵卒缠斗在一块,谁也不愿退半步。退半步,或许就给敌人有机可乘,就是个死字。

  好个罗成,经验丰富,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于是一马当先,冲入战场。他理都不理周围缠斗的人们,瞄准对方头领,也就是骑着马的翟让直扑过去。周围夜色极浓,太阳刚落,月亮还没怎么爬上来,视线极差。

  只见罗成略一运劲,催动光灵力,浑身泛起一层光晕,如同开了灯光特效似的。周围人打得正激烈,忽然见到光亮,全都呆住了,目瞪瞪地望着罗成。

  翟让一见此景,心里暗叫,不好!怎么会在这当口遇上敌将,还是出名厉害的光武者,自己这运气真是背到家了。他是不知道,不是自己运气背,而是自己带着大队兵马,几十里外刚进巫王山地界时,就被罗成的眼线盯上了。罗成立功心切,每晚都带队在山下游荡,行踪不定。

  另外,罗成习惯骑马,脚程本来就比步兵快得多。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今晚,无论翟让从哪一路进攻,罗成都有把握凭着过人的机动力,从后方追赶。

  翟让没同罗成交过手,不知道对方厉害,只知道来者不善。他于是挥手,对着旁边的二大王大叫,“弟,我们一起会会他!”这二大王也骑马,使一柄长矛,听老大这么一说,拔出兵刃就冲罗成迎去。翟让跟着他冲了几步,一拉缰绳,掉转马头向反方向的山上跑去。他其实根本不敢同官兵的将军对战,只是哄二大王,帮他挡一下来将。

  这时,本来跟在他们附近的徐茂公,一见形势不妙,衣领一拉,往山道边的树林逃去。徐茂公会一点道术,但不通武艺,平时一贯干军师的活,也就是动智不动武。两军对垒的时候,有武艺也没任何用,他当然要跑了。

  转眼之间,罗成就冲到了二大王面前。二大王大喝一声,挥舞长矛就向他刺来。罗成冷笑一声,马上长兵刃对战,正是他的强项。只见他劲力催动,使一招家传五虎断魂枪中的“黑虎掏心”,迎着二大王的矛冲上去。只是,他的亮银枪在光灵力加持下,比对方的矛要快得多。当然,就算纯论武艺,罗成是将门出身,比对方高出太多。

  只听“当”的一声响,电光火石间,二大王就被刺了个透心穿。罗成一收枪,对方一头栽下马,死了。他望也不望尸首一眼,刺死一个武艺远低于他的响马大王,并不能令他有任何成就感。他的目标在前方,正是背对他策马狂奔的翟让。

  他早就听线报说,这次来巫王山救援的响马,是瓦岗寨的山大王翟让。这人也算名声在外,横行多时的匪首,名下有多条人命,官府那里早登记在册了。只是这翟让一向行事低调,行踪隐秘,又会易容变装之术,所以官府一直没能把他缉拿归案。

  他也不认识谁是翟让,只知道响马头领骑马跑了。只是对方不晓得,今天他刚好骑了一匹平时舍不得上阵的家传名马“黄骠”出来。这马不是千里马,也差不了多少。原本罗成晚上带它出来遛弯,刚好遇上敌人。

  罗成心里冷笑,怪就怪,你运气太背吧!他一蹬脚,一拍缰绳,脚下的黄骠化作一道闪电,直直追了上去。

  翟让骑的只是普通马,哪里是名马的对手。他听见背后马蹄声响起,回头一望,罗成已经追到了身后。他正想大声求饶,罗成也不等他说话,催动劲力,抬手就是全力一枪。

  十天前,罗成在这山下擒住孔京时,就是一时心软,听了孔京的废话,没能杀他,后来还让他跑了。这件事在罗成心里留下不小阴影,成了他平生一大耻辱。于是罗成发誓,以后再遇到响马,一定不要再听他们的废话了。

  可怜翟让巧舌如簧,却没有用武之地,对方根本不想听他说话!他懂武艺,但不精,哪里是罗成的对手,一瞬间分神,就被刺穿背心,栽下马来。这时,罗成脚下的马极快,直直从他的身体上踩过去,马蹄刚好踩在他头上。话说罗成加马的重量至少有好几百斤,人的脑袋哪里经得起踩,顿时如同西瓜中弹一样,爆开了。

  罗成策马跑出好一段路,才折回来。只见他刚才刺中的这响马头领横尸在山道上,脑袋爆开,明显是死了。而且死状凄惨,连五官长什么样都瞧不见。废话,看官可以试试蒙着眼,砸碎一个西瓜,你能想象西瓜之前是什么模样的吗?哦,这好像是个外国的沙滩游戏。

  总之,罗成见匪首已死,他不邀功,也没兴趣知道对方是谁,拍马径直离去。可怜翟让一代豪杰,就这么凄惨地死在巫王山脚下。几月前,他在这附近的山道躲过了天下第一宇文成都的押送队。如今却死在这里,也许这就是天意。

  这一幕,刚好被躲藏在旁边草丛的徐茂公看见了。徐茂公心里连叹,无量天尊!这都是命。翟让也算是有名的山大王,竟然如此轻巧就栽在巫王山下。要不是自己亲眼目睹,外人都不知道翟让是怎么死的。

  他正在感叹间,只见旁边冲出几名兵卒,不知是守军还是罗成带来的官兵。这些人手持长矛,将徐茂公团团围住,为首的大喝道,“什么人?!”

  徐茂公心里暗叫不妙,光顾着观战,跑慢了,被官兵发现了。幸好,他也活了四十几年,行走江湖,经验丰富,立刻往地上一蹲,抽噎起来。

  夜色昏暗,官兵也看不清,蹲下的是什么人。兵头举起火把,凑前一看,只见这人一身寻常乡女打扮,面容清秀,依稀是个老妇模样。周围有兵卒开口问道,“大婶,你在这里干嘛?”

  徐茂公捏起嗓子假扮女声,哭哭啼啼地道,“奴家是这附近村子的住民,走夜路归家,刚好路过。见到旁边打起来,吓得要死,在此躲避。”说着,他又哭了几声,做可怜兮兮状,一边哭还一边道,“奴家想回家!请兵爷们高抬贵手,放过奴家!”

  这时,罗成刚好骑马从旁边经过。兵头凑上前,拱手禀报道,“报告!抓到个路过的村妇!”罗成抬眼一望,见一位妇人蹲在草丛里哭泣。他自持是男儿大丈夫,讨厌同女流纠缠,于是挥挥手,下令道,“抓个村妇干什么?放了放了!”一听这话,周围兵卒一齐退开。徐茂公冲罗成行个礼,转身就没入草丛中。

  罗成又回到混战场,这里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由于头领死了,群龙无首,响马们没人指挥,又被官兵包围,前后夹击下,死伤惨重,留下千余具尸首。余下的也都没了斗志,往山道边的树林一钻,作鸟兽散。

  这场混战,以官兵的压倒性胜利落幕。罗成并不知道,他在无意中,解决了州府官爷头痛了好些年的匪首——翟让。翟让之死,对整个华夏的响马势力版图,都有不小的影响。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时,罗成只知道,来救援的响马大军被他击溃了。这下,山上那些响马们傻眼了吧!

  翌日,在巫王山顶的洞穴里,孔京一如往常,在主穴里坐着。他又没有千里眼,他还真的毫不知情,昨天在山下发生了激战。他不知道来,那个来救他,或者说来劫他财的翟让,这个熟人已经面容难辨,凄惨地死在山脚下。他倒也没盼翟让死,虽然对方忽悠他造反,还让他莫名其妙当了炮灰,差点死在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手上。这一切,或许正是冥冥中的定数,恶人自有恶报吧。

  如今,要是谁来问孔京的感受,他只有一个字:饿!这天,正是官兵围山的第二十二天,进洞的第七天。不管如何节省口粮,两顿变一顿,昨天已经彻底断粮了。不光是周围的普通响马,就连他这个大王,都完全没有一口吃的了。这个该死的溶洞,别说树木,就连草都不长一根,土都刨不出一点。只有石头,或者说石灰岩。石头又不能吃啊!

  现代人形容穷,爱用“吃土”这个词,你见过谁说吃石头吗?

  现在的孔京,就跟周围众人一样,饿得肚子咕咕叫。古人有个词形容,叫前胸贴后背。如今他体会到了那种感觉是怎么回事。他前世生在物质富裕的现代,今生生在大户人家。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挨过饿。前世,他只略略愁过,冰箱里的食品放了太久,都过了保质期。吃了怕闹肚子,只能扔了,有点浪费。

  今生,哪怕是敌人大军打上门来,他也有多个计策可以退敌。可是,碰上饥饿,这种非人类的敌人,这种生理本能,他是没有任何办法的。饥饿,如同肚子里开了一个黑洞,把他全身的力气一点点抽干,就连动动手都觉得费力。

  他有点后悔,前几夜同紫妍折腾太多了。这婆娘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折腾起来没完没了。他有点后悔,应该劝紫妍省点力。比起传宗接代,还是保住自己条小命要紧。

  这时,不知道怎么的,他眼前又浮现出盈盈的俏脸。这丫头早上才同他说过什么话,他忘了。以前他同盈盈对话,总有点开心。这不光因为对方是美女,看着赏心悦目,这丫头说话也挺有趣。孔京把心思藏得太久,太累了,遇上盈盈这种心直口快,喜欢胡说八道的丫头,反倒感觉轻松。

  如今肚里空空,生理欲望都消退了,他甚至连话都懒得同对方说。果然,在生存面前,什么都是浮云呀。

  这么想着,大概为了分散精力,对付肚中的饥饿感,他又胡思乱想起来。他记得,上月在离这里没多远的曹操墓里,他见过那个的人形大概是曹操的魂魄。当时魂魄问了他一个有趣的问题,如何看待男人与女人。记得当时他是这么回答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话半点不假,他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他又不是基佬,当然爱女人不爱男人咯。可是,如今结了婚,他从老婆身上,对女人又有了新的认识。他发现,女人同男人虽然是同一个物种,可是,两者的思考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甚至可以说,就思考方式来看,女人同男人相差非常大,几乎是两个物种。譬如说,他同紫妍是夫妻,可是他们对同一件事的意见,可能截然相反。紫妍自从嫁了他,一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盼他这个夫君平平安安,与她相伴终生。万一他不幸死了,紫妍也不要独活,一心殉夫,从一而终。

  可是,他的想法是,男人大丈夫一定要干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哪怕身死也在所不惜。男人要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事业,那就跟生仔不带把,生女没有洞一样,里外不是人。

  他现在还清晰记得前世的遭遇。因为没有事业,他同女友谈了多年地下情,约会无数次,仍旧无法给对方婚姻。因为没钱没势,他中风后在病房躺了三年,做了三年梦,最后还是被家人抛弃。

  这个经历,实在太过沉重,令他看穿了很多事,得出一个道理:万般皆是戏,唯利一点真。

  这一点,紫妍肯定是想不通的。她胸大无脑,怎么可能想通这个道理?!过去,孔京认为男人是泥,女人是水。男女混在一起,会怎样?变成泥水,一团糊涂。因为,女人同男人,天生思考方式就不一样。

  男人要是顺从女人的话,就会没了自己的想法,乱了祖宗立下的规矩。也因此,自古以来,华夏就有女人不可干政的古训。上下五千年,能数出几个执掌大权的女人?武则天,慈禧太后,哦,好像还有个孝庄,就没了。这些女人掌权的时代,被后人骂惨了。

  所以,男人同女人在一起,一定要坚定,如同泥一样。泥罐不能装水,可是泥遇火变成陶,陶罐就能装水。孔京心想,他要变成得像混凝土一般坚硬,自然能在女人面前屹立不倒。现代堤坝就是这样,水遇上混凝土建成的堤坝,只能绕着走。

  所以,紫妍总爱嚷嚷什么归隐山林,两人过小日子。他只想说,妇人之见!妇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自己是男人大丈夫,心怀天下。等有了天下,要什么女人没有?他喜欢女人,但不会被女人控制,只有他控制女人!而且,他才不满足于紫妍一个,他要很多很多的女人。就算没有传说中的后宫三千,他觉得三百女人的话,自己还是应付得来的。

  这时,如果有人在旁边观察孔京,就会发现,老大的脸色如同走马灯一般,变个不停。谁也不知道,老大正在想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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