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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读书识字


  “先生,长史让人送冰过来了。”

  “放着吧。”

  曹夫子随手指了指,铜盆和玻璃罐各装着不同的冰,只穿三层纱衣的曹宪头发越发的少了,如今掉上一根头发,都心疼的不得了,将那些头发收拢,然后细心地包好。倒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曹宪是打算把这掉下来的头发,用石灰水泡软后,做成毛笔,然后带进棺材。

  他就是这么想的,一点都不令人感动,这多少让李善以及广大知书达理的小朋友,感觉心灵受到了不可磨灭的重创……

  “上个月的粽子,倒是真好吃。六十年前,要吃个蜜汁淋粽,那当真是富贵人家。如今,好时候啊。”

  没形象地咂咂嘴,老夫子呵呵一笑,“若非何坦之说老者当少食肉,老夫还想顿顿吃肉的。”

  “坦叔说的是正理,先生至多食些肉糜就行。汉阳城的肉膏,也有十七八种,先生天天换着吃,也能轮上半个月。”

  “少时无肉,寡淡的紧,越是快死了,才觉得此生亏本,当真是个蚀本买卖。如今老夫在城外,最怕遇见知书达理的小儿,还是卖猪肉的屠户来得可爱。”

  “先生怎说这般的话,知书达理不好么?”

  “知书达理好是好,可知书达理的,偏来老夫这里祝贺长命百岁,你让老夫如何快活?老夫还想再吃十年八年红烧肉哩。”

  “……”

  旁人被祝贺长命百岁,那大概是喜庆高兴的,曹夫子却是免了,再有两年就正好一百岁。祝他长命百岁,大约是咒他活不了两年。

  师徒二人聊了一会儿,就听见门子小跑过来,然后抚平了气息,恭敬地说道:“夫子,印刷局人前来拜访。”

  “叫他们进来。”

  “是。”

  门子出去后,汉阳印刷局的人就恭恭敬敬安安静静地陆续列队进来候着,见了曹宪,行了大礼,这才起身说话:“夫子,新版《音训正本》请过目。”

  “拿过来拿过来……”

  曹宪笑呵呵地招着手,李善连忙接了过去,然后转递给曹宪。

  “早先那版,可知道老夫为何否了?”

  “下走愚钝,下走不知。”

  “这差事是朝廷给老夫的专权,早先那版,多是雅言,长安务本坊的猢狲怕也只摸得懂五六成。若无良师,也是个坏事。老夫早听说洛阳有‘雅俗之争’,便想起年少时在扬州,也不过是说白话。既然白话听说阅读的人多,那自然照着多的来。”

  印刷局的人不置可否,便有些心思,也不会在老夫子面前说出来。

  过了几日,二版《音训正本》正式将第一批次分别送到了长安和洛阳,第二批次陆续会发往太原、幽州、扬州、苏州、杭州、广州等地。

  这几年因为《音训初本》,蒙童学字读书的效率大大提高,市民识字率不敢说暴涨,但是汉阳城已经能够保证大多数的劳动主力,能够看得懂通告、公示、广告、邸报。

  又因为此事,不管是扬州、苏州、润州、黄州、沔州、鄂州、复州,都争抢为曹宪立传立像,大约老夫子在哪里拉了一泡希屎,也能染成洞天福地。

  不过这一回,和以往不同,往常历朝历代,多是官方起头,而曹宪,却是民间主动发起。

  其中自然有功德无量的说道,不过老张却看的分明,那些个捧曹宪的,有一个算一个,都琢磨着借曹夫子的名头,好混个脸熟。横竖良心是有的,只是良心的包装委实华丽,一股子金银铜铁的芳香。

  除二版《音训正本》之外,曹宪根据前人的宝贵经验,除已有的简化字之外,又从草书中提取了不少简化字。针对简化字,曹宪通过张德、***、陆飞白的官方助力,组织了大量南朝旧族文士,编撰了《曹氏简书》。

  这是一套简化字字典,每个字没有旁征博引,也没有针对字形去考据原型,而是直译字意。这套简化字字典一出,南方商人大为欣喜,立刻盗印五万册低价出售,气的李善跳脚,指天骂地为他老师抱不平。

  和二版《音训正本》不同,《曹氏简书》官方热情不高,但对民间商人来说,这却是相当的便利。这其中的道理,曹夫子也心知肚明。官员和贵族,商人和工匠,这是云泥之别,除那些豪商之外,大多商户,也许一辈子能够见到最大的官,也就是老家的县令。

  那么,识字多寡简繁,就不是很重要。也不需要商人在士人面前之乎者也舞文弄墨,更遑论对着《兰亭集序》说甚么书法之精妙。

  但是,同样是这个商人,也许一辈子能够见到最顶级的同行,可能是千里之外的长安城住户。那么,为了能把条条款款坑坑洼洼弄个清楚,多识得几个字,总归是不差。倘使还要自己签字画押,还要自己拟个章程,草草写上一行简字,也不显得自己胸无点墨。白纸黑字,更显得自己颇有章法。

  至于识字率,商人工匠,想必是不会去关心,更不会去理解的。

  曹宪知道这化繁为简的工程必然是浩大的,只是,想要完成化繁为简,只能是商人工匠有天能说了算,才能成功。倘若商人工匠说了等于放屁,那么化繁为简终归是不会成功。

  如果哪天商人想要化繁为简,却失败了,这不是说化繁为简是逆势而行,而是商人的组织太弱,执行的力量不强。那么,大概就要看工人的组织,工人的力量。

  只是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曹夫子觉得自己是看不到的,大约自己连红烧肉最肥的一块都咬不动的时候,也不会到来。

  不过,曹夫子却依然愿意印上一本《曹氏简书》,只因某条江南来的土狗跟他保证,将来总有一天,这《简书》必定大行其道,惠及众生,泽被万民。

  又是一年盛夏,图伦碛的沙子就像是蒸笼一样,扭曲着表面的空气,远远看去,沙漠就像是湖泊一般反光。

  而在且末都尉的大营中,捧着《曹氏简书》的程处弼,正亲自带着亲卫巡查各旅团,督促着士卒识字读书。

  枯燥的气候,枯燥的差事,一群枯燥的士卒心头憋着一团火,恨不能将手头的《曹氏简书》撕了个干净,然后出恭的时候擦屁股。

  “都尉!习个鸟字!与其识字,俺还不如跑去葱岭抓几个人头!俺就不懂了,俺一个厮杀汉,要读书作甚?”

  “你觉得读书无用?”

  程处弼面无表情,看着那个吵嚷的悍卒。

  “有个鸟用,都尉,难不成俺去杀人,还要捧着这鸟书不成?俺是不懂,这读书识字对俺有甚个用!”

  众人都是起哄,连连叫好。

  啪啪啪……

  拍着手的程处弼微微一笑,摸了一下络腮胡子,这才道,“你可知道,若是你不读书识字,便要被我吊起来打……”

  “……”

  那汉子顿时脸色一变,连忙道:“都尉,俺说笑呢,这鸟天气,说个笑话快活快活。这世道,哪能不读书?俺还不知道读书识字的好么?今天俺识字,明天俺就能看书,将来兴许还能看懂兵书,到那时,俺升官受封娶个美娇娘,何不快哉!”

  “孺子可教……”

  程处弼手中书卷轻轻地敲了一下那汉子的脑袋,让那汉子猛地就哆嗦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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