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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生为人杰,死亦鬼雄


  我叫郭嘉字奉孝,我的籍贯是颍川,我的职业谋士,我的朋友是……曹操。我和曹操份属君臣,可关系却情同好友。

  “奉孝,陪我一起坐车。”

  这是曹操爱将才有的待遇,可我们是朋友吗,所以这很正常。

  “奉孝,陪我一起吃饭。”

  这是曹操爱子才有的待遇,可我们是朋友吗,所以这也很正常。

  “奉孝,陪我一起睡觉。”

  这是曹操爱妃才有的待遇,可我们是朋友吗,所以……这tm一定有哪里不正常!?

  “不正常。”说话的人是陈群,这老头的因为我长得帅,一直都看我不顺眼。

  “郭嘉他乱穿衣服乱喝酒+乱吃东西乱上床=道德败坏。

  就算不是道德败坏,他也教坏了小朋友,五官不正,节操低到几乎没有下限。总之,就是行事作为极不检点。”

  曹操肯定了陈群的说法:“陈司空言之有理。”

  但也没有处罚我……因为我们是朋友嘛。

  感谢,三国时代还没有“基佬”这个名词出现,话说我们家老大的口味还真是重啊,青春年少的女孩不喜欢,喜欢风韵犹存的人妻,面容清秀的少年不喜欢,喜欢头脑好才华横溢的……原来聪明是一种性感,这个审美观是从曹操这里流传下来的。

  “下次我们小心点,别再让陈群那个老头发现了。”拉着我的手,曹操如是的对我讲,囧。

  曹操把我当朋友,是因为我经常帮他出主意。

  第一个主意是让曹操放过了刘备……因为你春天种下了一个刘备,秋天的时候就可以收获很多很多个刘备。

  于是曹操放走了刘备,使天下英才来投。

  第二个主意是让曹操搞定吕布……因为吕布白天马上赤兔,晚上中出貂蝉,太过高调树敌太多,干掉了他简直就是大快人心啊。

  于是曹操干掉了吕布,竖立无上的军威。

  第三个主意是让曹操报复了袁绍……话说,我家老大家世没有袁绍好,小的时候净受这孙子欺负,袁绍抢别人的老婆,我家老大虽然流口水但只能在门外把风,现在大家一起争霸天下,这样的黑历史可不能留下。

  反正,不管曹操能不能忍,我这火爆脾气是忍不了的,有条件要干袁绍,没条件制造条件也要干袁绍。

  “不干掉袁绍,你就不配叫曹孟德。”

  “那该叫什么?”

  “你该叫萌萌德。”

  为了不从曹孟德变成萌萌德,老大总算听了我的建议去官渡正面刚袁绍,结果我前脚放走的刘备,他转身却盯上了我老大的菊花……呃,是徐州。

  结果,当然是干翻他!

  “奉孝,你真棒!”面对曹操的称赞,我表面谦虚内心暗爽。

  刚刚干翻屡打不死,像小强一样的搅屎棍刘备,对面又来了一个要命的江东小霸王孙策。我一眼就看出孙策这小伙子好匹夫之勇,迷信个人武力,未来很有可能死于刺客莽汉之手,但还没等我派出刺客,他就已经被刺杀了……

  “奉孝,你真棒!”面对曹操的称赞,我表面谦虚一头冷汗。

  无论怎么样,连番搞定了两波小怪,等级提升更换了新装备的我家老大终于在官渡挑了大boos袁绍,结果也如我“十胜十败论”所预料的一样,四世三公的袁绍被卧薪尝胆憋着劲逆袭的曹孟德削得连他娘都不认识他了。

  官渡之战后,我家老大理所当然的展开了大规模报仇行动,为了报仇他抢了袁绍的老窝邺城,这很有必要。

  同样为了报仇,他抢了袁绍的儿媳甄姬,这很没有必要。

  还是为了报仇,这一次我们把目标定在了乌桓,正所谓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三国时代当然没有这句诗,但意思是古今通用的。

  虽然一路艰辛,但我们还是成功干掉了袁绍最后的两个儿子,完成了斩草除根。可惜,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得太多,女人享用得太多,或者还要加上乌桓那恶劣的气候……总之,我也不行了。

  这一生,作为军师,十二年生聚筚路蓝缕,总算为我家老大消除了心腹大患。

  这一生,作为朋友,虽然遗憾不能看着你完成霸业,却很欣慰看到你新诗里的霸气,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奉孝去也。

  敦奉孝不满四十,相与周旋十一年。

  阻险艰难,皆共罹之。

  又以其通达,见世事无所凝滞,欲以后事属于之,何意卒尔失之,悲痛伤心。

  今表增其子满千户,然何益亡命者,追念之感深。

  且奉孝乃知孤者也;

  天下人相知者少,又以此痛惜。

  奈何!奈何!

  ……敦奉孝若非为人才华横溢过于贪恋美酒风流多情,他也不至于三十八岁就英年早逝,郭嘉不死,诸葛卧龙也不至于自觉有了机会,出山帮刘备翻盘;并不是认为诸葛亮不如郭嘉,而是郭嘉助曹操平定北方之后已然占尽由北统南的先手优势(北地多战马),他若是不死始终辅佐曹操,聪明如诸葛亮,想来也不会不管不顾的跳出来下一盘必输的棋。

  他也许就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得和黄月英在乡下安居一辈子了,何至于硬撑蜀汉,几乎拼光中原大地最后的气运,乃至兵势盛极之后,最终酿成五胡乱华的惨剧;东汉末年至三国争霸,将星云集,谋士雨落,这是事实,然而汉王朝数百年积累的战争潜力也在这连绵的拼杀中被消耗殆尽了,若非如此,哪有其后漫长黑暗的胡乱大地……

  通天巫塔内的一座附属研究机构,古代英灵唤醒实验研究中心。

  在四周弥漫的气体之中,一名赤身的男子艰难地爬出培养槽。也就在这时,金属墙壁咔嚓打开,一名面容清秀斯文穿着研究服的男子从中走了进来。

  “我还没死……或者说又活了?”扫了一眼走入进来的男子,赤身黑发的男人低头看了看自己双手,喃喃自语。

  “百年的英灵具现研究,数百上千亿魔石的不断投入,在你的身上,所有的努力与成果终于得到了最完美的具现……奉孝先生,时隔数千年之后重新回到人间,请问有何感想?”李露脱下身上的研究服,伸手递给了赤身男子,开口发问。

  “……我的脑子里似乎有许多乱七八糟的记忆,还有,把我从安宁的永眠中重新拽回到人世间,你想要我为你做些什么?”

  “发挥你的才华,展示你的价值,让我们的实验成果获得黑绝界主莉安娜的认可,为我们的实验项目争取到更多的经费投入。”

  “给我一个帮助你的理由。”

  “……我能让你再一次见到曹操。就如同,我们复活你一样。”伴随着这句话,敦奉孝缓缓抬起了头,那是一张清俊的男子面颊,当他微微眯起双眼时,漆黑色的瞳光注视自己面前的李露,整个人充满了一股放荡不羁的邪异魅力。

  与此同时,巫师城,朱家大屋院内。

  一身粉色睡衣赤着双脚的雪莉看着面前报纸上不断走动的小人,漂亮得小脸鼓得跟包子似的,娇憨可爱。

  巫师城“地星新闻报”头版头条的照片是范智贤带着自己几名属下正在吡牙对着众多记者微笑,在这些英雄联盟最顶级的职业玩家背后,站立着二十多名云宵不夜城的幸存者,当恐惧迷雾笼罩全城之际,范智贤以藤蔓锁住所有普通人,然后让与索拉卡产生的同步率的队友不时给他们补充生命力,这样虽然还是死了几个,但他们大部分人都活了下来。

  现在这些活着的人都成为了范知贤的功绩与荣耀,让他成为这场“实验室泄露惨案”明面上最大的赢家。

  “啊啊啊……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明明那头大蝙蝠是哥哥拼了命才打败的,所有的报道却都只宣传这个打游戏的,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雪莉,这是很正常的,中华武士会现在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和血族死磕到底,既然如此,自然就不能如实报道,加剧双方矛盾。中华武士会也许会把血族这次行动的证据捅给巫师城政务院,血族也会在各个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与赔偿……它们这一次已经是血本无归了,不单单没得到血魂晶石,更战死了一位传奇,在这种情况下中华武士会是绝不会再咄咄逼人的,因为并没有一口将对方吞下的绝对实力。”雪奈礼此时跪在床上,她穿着牛仔短裤纯白色的T恤,长长柔顺的黑发绑成马尾辫甩在脖颈一侧,干净、利落、清爽,同时露出光洁笔直的白皙双腿,绝美诱人。

  “哥哥,张嘴,这是我特意煲的汤,您吃了之后一定会很快恢复过来。”

  “雪奈礼,我现在需要的不是补充营养……或者说我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算了,喝一点也没什么。”大大的柔软床铺上,朱鹏被绑得像木乃伊一样躺着,也难怪急救医生会给他这样救治,全身毛孔向外渗血,各种治愈法术毫无作用,暂时也只能用魔化绷带绑成一个木乃伊防止生命力继续流逝了。

  朱鹏倒是对这种情况安之若素,体内日渐成型的丹劲正在易筋洗髓强化根骨经络,再过两日当自己纯阳体魄小成之后,自然可以将生命力重新凝聚于各大窍穴之中恢复行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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