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敲闷棍
“最可恨的是,吴家那小子不但没被关,还到处放话,说早晚要咱方家倾家荡产,真是痴心妄想……”
“嗯?你说什么?”方铮正待继续走,闻言猛的回过头来,脸上的神色有些变了。
“小人该死!小人多嘴!”小五见方铮神色有异,顿时后悔自己失言。被提拔为高级伴读书童才多久,就在少爷面前嚼舌头,典型的“给了三分颜色便开染房”,这不是找抽吗。
“先别该死了,你说,吴家那小子要咱方家倾家荡产?”方铮微眯着眼,语气不善的问道,表情有点儿暴风雨之前的宁静的意思。
“是的,京城里很多人都知道,就在少爷您刚清醒过来的那天,这小子在醉仙楼喝多了,拍着桌子口出狂言,话就这么传开了,小人也只是听说而已。”小五看了看方铮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道。
方铮感觉有股怒火在胸中燃烧。
妈的!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打了人你不上门来赔礼道歉也就罢了,竟还想要我倾家荡产,这不是砸我饭碗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方铮从穿越的那天起,就给自己定下了明确的目标:不当官儿,不散王霸,所求的,只是做一个有吃有喝有钱的纨绔少爷。这个目标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很没志气,可方大少爷就喜欢。
以方家的财势来说,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了,方铮也正美滋滋的享受着这样的生活。他没什么野心,将来老爹退休交棒了,他便打算安安心心守着这份产业,然后再娶几个老婆,做个富家翁,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辈子。
至于小说中的那些主角们,一穿越就忙着发明火yao,发明蒸汽机,发明火枪火炮……见鬼去吧!少爷没那闲工夫,不劳而获,贪图享受才是他的最高理想。
现在有人想要让他的理想泡汤,方铮这下可真恼火了。试问如果方家完蛋了,他怎么办?上街要饭去?更别说他老爹为了他还受了这么大委屈。
吴家那小子,得狠狠教训他一顿才行,不光是为了他自己,也为了他爹。虽然方铮知道吴家那小子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方家如今的产业如今遍布江南各地,如同一艘巨大的航母,岂是说倒就能倒得了的?
可嘴上说说也不行,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把他整怕了,谁知道他以后会玩什么花样。
“小五,你知不知道,那吴家,可有什么背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然打算出手了,计划就必须定得周密一些,省得将来惹麻烦。
“背景?他吴家能有什么背景?”小五不屑的撇嘴:“无非就是用银子维系着与官府的关系罢了,真有个好歹,官府才不会管他死活呢。”
嗯,这话也有道理,前身差点被那小子弄死,官府不也没帮着方家出头吗。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不高啊。在当官的那些人眼里,商人是逐利之辈,是奸险狡诈的代名词,有了这份认知,当官的怎么可能帮商人出头?
这是个好消息,反过来说,吴家那小子倒了霉,官府多半也是不怎么理会的。至于那位金陵府尹陈大人,他也别想往外摘,这仇本少爷算是记下了。
“小五,那小子在醉仙楼吃过饭后,一般都会干嘛去?时候这么早,该不会回家睡觉吧?”如果他真是回家睡觉,今日只好作罢了。
“哪能呢,这种富家公子,胡吃海喝之后,当然是乘着酒兴逛窑子啦。”
有戏!方铮不觉有点兴奋:“哦?你知不知道他经常去哪家窑子?”
小五不假思索的道:“当然是琼花楼,穿过对街那条巷子就到了。上次跟少爷您争那琼花楼的桃红姑娘,这小子下黑手,用卑鄙的手段赢了您,现在新鲜劲儿还没过去,正与桃红姑娘打得火热呢。”
桃……桃红?靠!自己的前身到底什么品位呀?光听这名儿就够俗的。
方大少爷眼珠子滴溜一转,计上心头。
方铮悄声吩咐道:“小五,这儿离家不远,你赶紧回去,叫上几个护院,记得挑那种身手好,脑子机灵的,悄悄的到这儿来找我,对了,这事不能张扬,千万别让我爹我娘知道,快去快回!”
小五应声飞快的消失在夜幕下。
方铮独自蹲在巷口,机警的盯着对街的酒楼。时下虽已是初夏,可入夜后天气仍是有些寒冷,方铮紧了紧长衫颈口,不自禁打了个哆嗦。看着对街酒楼的食客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心中大是恼怒。
妈的!你在里面喝酒吃肉,老子却像个瘪三似的站在外面把风,大家都是纨绔少爷,同人不同命啊。待会出来不把你整得哭爹叫娘,少爷就跟你姓。
等人的滋味很不好受,特别是在又冷又饿的境况下,更是难捱。方铮在心里默数,一直念到五百时,小五终于来了。
跟在小五后面的有五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大汉子,三十来岁年纪,满脸络腮胡,方铮认得他,他是方府的护院头儿,名叫郑仗,为人沉默寡言,手底下却很有几分本事。
郑仗是北方人,在他十八岁那年,家乡闹饥荒,他和他老娘逃难到了京城,后来他娘病倒了,正巧方老爷路过,送了二十两银子给他老娘看病,可惜最后他娘的病还是没治好,拖了一个多月终于撒手去了。郑仗没了牵绊,又感于方老爷临危相扶之恩,于是拜到了方家门下,郑仗早年跟一位落难的和尚练过功夫,一手少林通臂拳颇有火候,方老爷遂让他做了方府的护院头儿。
跟着郑仗来的四人,方铮依稀认识,看他们体格健壮,精明干练,虽不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太阳穴高高隆起”,可举止透着一股彪悍劲儿,想必他们都是方家的护院。话说这方老爷挺有心眼儿的,不声不响便招徕了这么些手底下有真章的江湖汉子。
方铮赶紧上前打招呼:“郑大哥,你怎么亲自来了?”
郑仗这人不善言辞,闻言只是扯了下嘴角,表示他笑过了。
见郑仗耍酷,方铮只好无奈的朝他身后的四人抱拳,朗声道:“久闻诸位大侠武艺高强,侠名远播,今日一见,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各位,请了!”
这番狗屁不通的开场白吓得郑仗身后的四位“大侠”连连弯腰作揖回礼,礼貌得简直就像彬彬有礼的儒雅绅士,哪有半点“江湖中人”的影子。
其中一个略矮的汉子哈着腰笑道:“听说少爷有事急召,小的兄弟几个跟着郑头儿急忙赶来了,少爷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的兄弟几个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客气客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难度没那么大,只需帮我敲敲闷棍,吓唬吓唬人就行。”
“哈,劫道儿啊,早说呀,这是咱哥儿几个的老本行了。”矮汉子一副“术业有专攻”的专家表情。
“啊?”方铮大吃一惊,看不出老爹这么本份一商人,竟有如此阴暗的一面,家里的护院竟然有做过山贼强盗的。方家还真有那么点儿卧虎藏龙的意思。
矮汉子得意的解释道:“不瞒少爷说,十年前咱哥儿几个在北边干过无本的买卖,过过几天大碗喝酒,大秤分金的逍遥日子,后来咱瞎了眼劫了老爷的一笔红货,郑头儿当时单枪匹马找上山,把咱一伙几十个人全打趴下了,咱哥儿几个这才心服口服的跟着郑头儿进了方家……”
话没说完,郑仗在旁一瞪眼,矮汉子讪讪一笑,摸着鼻子住嘴了。
郑仗转过头对方铮道:“过去的事别提了,少爷打算怎么做,小人必会支应您周全。”
方铮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心中隐约有些不安,老爹招徕这几位山贼做护院,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卖水果的改行去卖农药,他能卖得好吗?万一他偷吃偷习惯了……
哎,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老这么不着调呢?方铮甩甩头,朝众人吩咐道:“很简单,待会那小子从酒楼出来的时候,麻烦郑大哥带人上去,先一棍子将他敲晕,再带到一个无人的荒郊野外,少爷我今日得好好款待款待他。”
说完他还故作狰狞的一边笑,一边捏着指骨,指关节今儿有点不争气,捏半天一个都没响,刻意培养的肃杀气氛大打折扣。
矮汉子明显是个多话的主儿,这会耐不住又开口了:“听小五说,那小子就是害少爷您昏了一个多月的点子?”
“点子是什么意思?”方铮有点不太适应江湖中人的说话方式。
“呵呵,老改不了口,这是黑话,那小子是害您昏了一个多月的凶手吧?”
“没错,今日算是逮着机会收拾他了。还有,少爷我还没被他害死呢,只能说他是肇事者,叫凶手好象不大合适……”
“早该如此!少爷快意恩仇,实有我江湖中人的风范!”矮汉子不失时机的轻轻送上一记马屁。
“是吗?”方大少爷被拍得眉开眼笑:“我要练几天功夫,能不能在江湖中排上字号?比如玉面飞龙,一树梨花压海棠啥的……”
“……”众人沉默,理智的假装没听见少爷这种不自量力的言论。
几个人蹲墙角下,边闲扯边密切注视着酒楼的动静,等着那位吴公子吃饱喝足出来。
这场景方铮似乎有些熟悉,以前蹲在外校门口,陪着班上同学等待心仪的女生放学,可不就这副模样吗。难怪自己蹲得这么顺溜,若是再叼根烟就更像了。
“少爷,他们几个……其实并不坏,以前干无本买卖也是迫于无奈……”郑仗似乎看出方铮心中隐隐的不安,出言辩解。
“嗯,郑大哥,我相信你,今日事儿办完了帮我谢谢他们。至于老爷那儿,若他不知道,这事咱们谁也别说,若是他知道了,你们就往我身上推,不让你们为难。”
“大家都有份,我们今天既然来了,也没想将自己摘出去。”郑仗难得的笑了笑,语气平淡。
方铮还没来得及表示什么,小五出声了:“少爷,那小子出来了。”
众人向对街望去,见那吴公子正一摇三摆的从酒楼走出来,店小二点头哈腰的直送到门口,出了门,吴公子往右一拐,正入了一条漆黑的小巷。
时机成熟,方铮悄悄朝郑仗打了一个眼色,郑仗会意的点头,一招手领着四个护院状似悠闲的穿过街,朝巷子走去。
今天显然不是吴公子的幸运日,吴公子的心情有点糟糕。
吴公子出身商贾世家,吴家论财,比金陵方家略逊一筹,生意方面由于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总是被方家压着,于是吴老爷迫于无奈,只好将商号往更远的南边扩张,成本投了不少进去,却没想到运气实在太背,正好碰上南方交趾国叛乱,叛军占了武州,将城内商铺洗劫一空,吴家三分之一的家财打了水漂儿。——这年头又没保险公司,被偷了被抢了除了自认倒霉,别无他法。
这下气得吴老爷够戗,连累了吴公子也吃了老爹不少排头。吴公子抑郁之下去青楼买醉,却遇上了方铮的前身,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于是使了黑手将其推下楼去。
吴公子原以为这下给吴家立了功,喜滋滋跑到吴老爷面前表功,谁知换来吴老爷劈头盖脸一阵耳光,当即便拉了他直奔金陵府衙,给府尹陈大人送上一大叠厚厚的银票,陈大人冲着白花花的银子,按下了方家的告状,这事儿才算勉强给平了下来。
一晃小半年过去了,吴家的生意如今是每况愈下,方铮出事后,方老爷告状无门,大怒之下,联合了金陵城其他的商号,对吴家的生意进行了无差别打压。吴家从以前的金陵第二富商,没落到如今的二三流商号,这个后果,却是吴家父子当初没想到的。
今日吴老爷又不知发什么脾气,寻了个事由将吴公子狠狠骂了一顿,吴公子郁闷不过,一个人跑到醉仙楼喝酒买醉,并打算待会儿将今日的郁闷狠狠发泄在桃红身上。——将她绑在床头肆意凌虐,或许是个不错的发泄办法。吴公子笑了,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走在漆黑的巷子中间时,吴公子突然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人的警觉性是天生的,当他感觉到不对时,便马上毫不犹豫的转身往回走。
吴公子的警觉是正确的,转身返回也是正确的,唯一不正确的是:他反应得实在是迟了些。
巷口处,被三个高大的影子死死挡住了,身后,也悄然逼近了两人。
瞧眼前这关门打狗的阵势,可谓来者不善,吴公子不是傻子,当然清楚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
他定了定神,强自镇定道:“各位好汉有何指教?”
回答他的,是一记闷棍,狠狠敲在他的后脑勺上,然后被人像拖死狗一样弄上了一辆出城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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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多字,真厚道呀。——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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