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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成天在列多医院里和外籍大兵们厮混的秀才,早就到得了这个消息,不过赵志并不在乎。有吃有喝手里有枪那才是实惠,再说了霍利老头已经好几次要求赵志和他的人去驻守医院。虽然霍利是对赵志手里的药品感兴趣居多,但这好歹也是条退路,就算余世存重新划分了驻地,赵志也是有地方去的。

国舅和老炮也看中了一个地方,离列多不到2里路有一片山坡,那里不但依山傍水,而且是炮火死角,是个扎营的好地方。国舅一直反感和老外们搅在一起,而且仓库里那么多的物资,早晚会有人眼红的,还是和他们离得远一些会比较好。

果然不出赵志所料,余世存他们重新划分的驻地里面,并没有赵志他们的,似乎已经把赵志他们给忘记了。不过赵志现在的驻地也没有被分给别的部队,毕竟赵志在列多河边的一仗打的很不错,至于赵志他们的补给,余世存则根本不去考虑。郁闷的老炮一大早就带着人去了选好的地方,他们今天要伐树,像在坪场一样,老炮准备自己盖房子。

无所事事的赵志和国舅靠在阴凉里躲避着日头,在列多医院里收编进来的溃兵们已经接到了余世存的命令,要求他们暂时归建到114团的序列里。跟着赵志打了一仗的溃兵们只剩下了不到30人,而且一半带伤还住在医院里,剩下完好的家伙干脆也裹上了纱布绷带,统统的装病住进了医院里。整个仓库驻地现在就只剩下了赵志、国舅还有两个轻伤的精锐。

“咱们这仓库里的东西要赶快搬走了,英军的部队都回来了,他们要是过来看,咱们就不好交代了”国舅担心的问着赵志,有的时候东西多了也未必是好事。“今晚就搬,我让老炮先搭几顶帐篷,咱们晚上就搬去那边住,这里就让出去好了”赵志倒是很悠闲,不紧不慢的抽着烟。

武器和弹药仓库里还有很多,本来依着赵志的意思,这些英式的枪械不要也罢,可是老抠门的国舅死活不同意,说是等有机会了要弄回昆明交给奸商卖掉。赵志不敢想象这么多的武器如何运回昆明去,不过留守兰姆伽的财主说是没有问题,凯瑟琳她们已经换了更大的运输机了。袁青青倒是闹着一直要来,赵志没有同意,非要等老炮的木屋盖好了再说。

奸商在昆明的小日子过得极其舒坦,靠着王大奎在昆明城里的势力,奸商也聚了一些人,在黑市里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人物了。财主不停的从兰姆伽搜刮着各种物资,通过凯瑟琳她们源源不断的运回昆明去,在把昆明的茶叶、瓷器、布匹运来印度。财主和当地头人们的交易很是繁忙,就连英军里也有人参股加入其中,所以袁青青她们在兰姆伽比起赵志还要舒坦。

可是仓库里囤积的物资可不是一点半点的,那可是能装近10辆卡车的东西,赵志实在想象不出来,这么多的东西,财主怎么把它们运回昆明去。赵志现在的胆子也大了很多,在国舅的影响下,他现在成了雁过拔毛的主。凡是他能看上眼的东西,想尽办法也要给弄回来。霍利老头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赵志去医院瞎逛,赵志上次去医院,就借走了霍利唯一的一辆吉普车,结果是有借无还,最后给了霍利一把日军佐官指挥刀和佩枪算是两清了。等霍利从琳达那里得知指挥刀和佩枪都是赵志挑剩下的之后,大呼赵志是骗子,拒绝赵志在踏进医院半步。在霍利看来,赵志比那些日军还要危险。

呆在仓库营地里很无聊的赵志干脆带着国舅和那两个精锐在院子里吃起了火锅,用德式钢盔煮的火锅。从医院里偷来的牛肉和各种蔬菜满满的煮了一钢盔,四个人团团围坐,吃的不亦乐乎。国舅居然还在仓库里翻出了一箱子洋酒,一口肉一口酒的蛮滋润。

一阵汽车的轰鸣响起,两辆吉普车以一种风驰电挚的速度冲进了仓库没有大门的院子里,车上的一个年轻军官在刹车才踩到一半时就已经跳下。“集合!集合!”的叫喊声立刻响彻了仓库内外,那刚跳下车的一个军官扯着嗓子站在院子里大声的喊着。

赵志端着饭盒里的汤,头也不抬,继续和国舅争抢着钢盔里的肉片,似乎根本就没有看见这些闯进来的家伙们。那两精锐倒是被闯入者们的阵势给震撼了,端着饭盒怯生生的站了起来,嘴里还叼着菜叶,怔怔的呆望着从车上陆续跳下来的家伙们。

闯入者们全副武装,几乎没有戴便帽的,一水的美式钢盔,加兰德步枪几乎是他们的制式装备,并且还有部分的汤姆逊、***之类的自动武器。他们装备精良,军容整齐、神色剽悍,行走之间一步一式都可以成为国军操典里的典范,赵志他们这样的乌合之众显然是不能与之相比的。

那军官喊了几嗓子,斜眼瞟着蹲在墙角的赵志他们,见没有人理会自己,感觉面子上挂不住了。几步走到赵志他们跟前,抬脚就踢翻了赵志他们的火锅,溅出来的菜汤把两个精锐烫的直跳。“哎,你们的人哪?叫他们集合”军官甩着军靴上粘着的菜叶,漫不经心的问着精锐们。看赵志他们身上那皱巴巴的军衬衣,想来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军官的口吻里明显带着鄙视的意思。看着泼洒在地上的牛肉片和菜蔬,赵志放下手里的饭盒,把挂在一边的军装外套穿在了身上,衣领上明晃晃的别着少校的军衔,在阳光下晃得那军官的眼睛刺痛。

赵志若无其事的用手摩挲着衣领上的军衔,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军官的少尉军衔,嘴里淡淡的问道“你是谁?那个部队的?”官大一级压死人,那军官无可奈何的给赵志敬礼,“我是114团的少尉高大彪,我们奉命来收拢各部的散兵”

“行了,我知道了,你们回去吧,我这里没有你们要的人”赵志摆着手,像撵苍蝇一样的赶着高大彪。“长官,我们可是有手令的”高大彪掏出份手令交给赵志。“好了,知道了,你们回去吧”赵志看完手令,顺手递给了国舅。国舅可不管那许多,借着酒意,直接就用那手令擦了鼻涕,再扔还给了高大彪。

拿着手令的高大彪脸涨的通红,高大彪是黄埔生,被当师长的哥哥直接送进了这个美式装备的114团,就是想搏个升官的机会。这小子平时就仗着自己那当师长的哥哥,在原来的部队里嚣张跋扈,到了列多还是一贯的作风,没有想到今天回遇见赵志和国舅这样的家伙。

“老头,你他妈的找死呢”高大彪抬脚就要踢只穿着军衬衣的国舅,赵志这个少校他惹不起,国舅这个半老头子他还是可以打骂的。高大彪的脚离国舅的脑袋还有十几公分的时候,他就被那两精锐给扑倒了,国舅是狗腿子里仅次于赵志的人物。高大彪要是踢伤了国舅,估计赵志能把他们所有人都给宰了的,精锐们可不敢让赵志抓住这样的机会。

国舅笑嘻嘻的抬头看着高大彪,“小子,老子好说也是个少尉,你长官就没有教你军官该有的礼貌吗?什么他妈的玩意”老家伙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痰,背着手走了。赵志根本就不看躺在地上的高大彪,只是示意精锐放开他,嘴里还是淡淡的说道“给你说过了,老子这里没有散兵。要是你们的长官不满意,叫他来找我说,我叫赵志”

被压趴在地上的高大彪依旧在拼命的挣扎,嘴里不停的大骂着赵志,“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少校,我哥哥是国军的少将师长。赶紧放开老子,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本来已经转身想要离开的赵志一听这话,又转身回来了。压着高大彪的那俩精锐恨不能立马扇高大彪几个大嘴巴,这孙子是个傻子吧,没事你惹赵志干嘛呀。

“长官,算了算了,咱不跟这孙子斗气,犯不上的”一个精锐连忙拦住了赵志,笑脸劝着赵志。吉普车上下来的那帮子家伙也立时围了过来,一个个的神色极其愤慨,仿佛要吃了赵志似的。从地上爬起来的金大彪拍打着身上的土,神色嚣张的看着赵志,言语里还是一贯的狂妄,“你不是很狂吗?咋了,不敢了,继续呀”

赵志本来眯缝着眼正在与围过来的家伙们对视,听见金大彪的话,忽然被气乐了。歪头看着满是是土的金大彪,“小子,来前打听清楚了没有,就敢来我这里闹事,我这里可不是你们114团”“妈的,跟他们废什么话呀?”国舅气势汹汹的拎着支步枪走了过来。那俩精锐一见国舅亮出了枪,立马换了脸了,也是抓起靠在墙边的***,对着对面的家伙,眼中带着浓浓的杀意,看着对面的家伙们直犯楞。

金大彪他们这帮人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伙,哪里真正的上过战场经历过厮杀。国舅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但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意,其实这帮软蛋能扛得住的。给金大彪开车的是一个年纪稍长的上士,看着走路的架势也是打过仗的。“长官,都是误会,误会,高抬贵手,我们现在就走,马上走”那上士陪着笑脸,拉着还要硬撑的金大彪和对面的家伙们上了车,一溜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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