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不知不觉,从瓜州出发已经六天,算算时间,他们应该已经进入苏州境内,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这样的梦,平平淡淡,一如往日之事,可每次醒来,都是一身冷汗。
因为他有些怕了,怕这一去,那些梦,那些点点滴滴,全会破碎。
所以,有人说尘缘羁绊使人怯懦。
它让人心生向往,又恐惧敬畏,害怕失去,于是自然便有人追求超然物外,无牵无挂,“世上更无羇绊事,壶中别有自由身。”
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心无挂念,无忧无虑,岂不美哉?
李长河不这么认为,超然物外?看破红尘?逃避推脱只说懦夫行径罢了…人生降世,便染尘俗,哪会有什么超然物外?自我逃避的借口罢了。
即便再难再累,这份忧心和害怕,他都会承担,因为他生而为人,是人总有遗憾,总有牵挂,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
没错,此事古难全啊…
此时此刻,离家千里,牵挂千里长,再想起这些苏先生的词,李长河反而有了不一样的感悟。
夜风萧瑟,明日他们就会进入苏州腹地,前方斥候已经发现苏州城的位置,但苏州并不是目的地,他们将在安苏府东北部转向西北,然后绕过苏州,走迷山道进入泸州。
…
时至今日,他到底是李坏还是李长河?
这已经不重要了,其实从他决定冒险去营救小姑庆安公主之时,他便明白,自己已经回不去了,如今,到达这个新世界半年之后,李坏已经不是李坏,而是李长河了。
他继承李长河的身份,背负李长河的罪孽,承担李长河的责任,延续李长河的人生…
自己就是李长河,这是他的新人生,倾注心血和灵魂之人生,哪怕还有机会,他也回不去了。
…
在这种年代,山中行军其实是很危险的。
第七天,他们小心翼翼行进,跟着向导走苏州北部迷山。
这山可不比后世的人工绿化,树高十余米,毫无枝干,遮蔽日光,山中不见天日,即便是白天也要点着火把才能正常走路。
地上都是厚厚的青苔和齐膝深浅、嫩滑多水的宽叶草,一路过,裤腿鞋子都湿透,冰冷异常,还到处是看不见的毒虫和看得见的蚂蟥。
蚂蟥这东西看见了也没用。
人马一经过,它们就会从周围灌木、草丛中吸附到人和马的皮肤上,吸食血液。
它们会释放有麻醉效果的体液,麻醉人的皮肤,使得它们口器咬开皮肤时人根本没有任何感觉,等后知后觉之时,人和马都爬了许多这种恐怖的吸血虫,被吸取大量血液。
如果没有熟悉路况的向导,他们恐怕早就迷失在这山林之中,前进比想象中要艰难,时不时也会听到猛兽的叫声。
其实这些猛兽反而比毒虫安全很多。
好比鲨鱼和虎鲸,人们都怕鲨鱼,却不怕虎鲸。可即便是最大的鲨鱼大白鲨也是虎鲸的食物,比凶猛,鲨鱼和虎鲸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可为什么人们还是怕鲨鱼不怕虎鲸呢?
那是因为鲨鱼是未进化的鱼,智力低下,见到生物就会本能的撕咬,见到人也是,很多人因此致死。其实人脂肪含量少,并不是它们喜欢的食物。
虎鲸属于鲸目、海豚科,是世界上最大的海豚,大脑容量是大白鲨的250倍,非常聪明,它们能识别各种动物,喜欢交流,对人类友好。所以即便虎鲸凶残好战程度堪称海洋霸主,人类还是觉得它们很可爱,并不惧怕。
道理就是如此,那些无意识的,本能驱使的伤害才是最恐怖的。
老虎,狼,熊等智力比较高的动物即便遇上它们也会估计实力差距,主动退缩,趋利避害,但那些智力低下,只靠本能行动的动物就成了最大威胁。
比如各种毒虫,蛇类,还有野猪群。
李长河年幼时在乡下村子和爷爷一起生活,那时野猪会糟蹋庄稼,当地派出所派一队人用自动步枪去狙杀,结果惊动野猪群,7。62口径的步枪弹,有些野猪连中七八枪还死命的冲过玉米地来咬人,凶悍程度如同陆地轻坦克,吓得没经验的警员丢了枪不要命的跑。
李长河明白这些没智力的野生动物恐怖之处,一旦受惊绝不是人力能抵挡。
所以出发之时他除了请向导,还请了几个经验丰富的猎户,这些人能帮助他们避开那些动物。
重重准备之下,行军并不是最快,但也比较顺利。
第八天下午,他们已经绕开苏州,从迷山北部进入苏、泸交界地带,走上石板铺设的古马道,只要再走一天,他们应该就能到泸州境内。
李长河正一边吩咐狄至到后边督军,一边在心里规划接下来的行程,前方带旗的斥候却匆匆跑过来:“报!王爷有急报!”
李长河抬头:“怎么回事?”
“王爷,前方一里左右有大队人马,车三十二辆,人数过百。”
“看得出什么人吗?”李长河问。
斥候道:“车头插旗,些的是‘汪’字,像是大户商家。”
李长河皱眉,大户商家,走迷山北…
汪伦身为苏州大商汪家族长,年纪已经很大,六十多岁,发须花白,时不时还会走神,晚上入睡的时间越来越短,本该是享天伦之乐的年纪,偏偏子女无能,如此高龄还不得不亲自出马。
他坐在牛车上,比起马车,牛车虽慢,但颠簸更小。他有些心不在焉,整个人都没有精神,一开始他就不该信丁毅的。
他们汪、芬等几大家上了丁毅小儿的当。
当初说好的苏半川、苏半安一死,苏州几大商家免除赋税,安苏府境内不设哨卡,几大商家永受庇护。
所以他们几大家才会出钱粮养着迷山盗匪,又出资筹办粥棚,放粮接济农夫,私下讨好拉拢,出钱贿赂苏半安反水。
几年来他们几大家还一直高价收入粮食,苏半川野心勃勃,醉心囤积军器,也乐得见他们如此,甚至用苏州府库中的粮食跟他们换银子,买入江州和京西路的铁。
苏半川是有野心,也能做事,行事果决,可惜他没有远见。
苏半川根本没想明白,即便他有再多刀枪弓弩,再多甲胄军器,最后帮他打仗的还是人,是苏州数十万户百姓。
民以食为天,谁手中有粮,百姓就听谁的,如果不能控制人,那再锋利的刀剑,再厚实的铠甲,也不过一堆破铜烂铁罢了。
这个道理苏半川没想明白,他轻于民事人心,让迷山匪首方圣公还有丁毅去做收买人心的事,自己则痴迷囤积军器,实在本末倒置。
当初年纪轻轻的丁毅早就懂这道理,所以处心积虑从几年前就开始算计苏半川,而苏半川呢?到死想必他都不明白这事,也是可悲。
现在想想,汪伦依旧脊背发凉,那时候丁毅多大啊,大概十八九岁的年纪吧,却已经想得如此透彻。
人们常论什么天生奇才,神童降世,还乐于拿出来比较吹捧,他是从来不信的,可丁毅…他不得刮目相看。
小小年纪,有这见识和智计,只能说天佑丁家…
不过他心底依旧恨丁毅恨得不行,当初说好的一样没有,等丁毅掌军之后,重设四城哨卡,征收商税,一如当初的苏半川,甚至更加变本加厉。
待到他们反应过来之时,骂娘都没用了。
军政大权已经落入丁毅手中,他们数年努力也为丁毅做了嫁衣,到头来什么好处都没捞到,还被丁毅小儿倒打一耙,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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