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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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请假一天~
承诺明天补回!并额外加更一章!
请假条已送达,请读者老爷们批准!(不批准也要批准哈哈哈爱你们)
以下为无关内容:
放另一本书的第一章安利一下你们~主页里女攻男受那本~贼带感的~
简介:
她,是开在幽冥吸食煞气而生的弑神花,是仙神的宿敌噩梦,是魔之至尊。
可他,一条神界的小臭龙,总是凑到她面前,摇头摆尾、愚蠢可爱。
神魔大战,他们明明为敌,可小臭龙却愚蠢的闯进了仙神为她设计的碎魂阵,粉身碎骨。
为了集齐小臭龙的破碎魂魄,她不惜倾尽魔力冻结三界,用最后一缕魔识,投入人间与他重遇。
正文:
1、美艳绝伦的女人
“阿朝,原来你喜欢这种口味的男人?早说啊,气场比你强的男人不好找,这种小白脸还不好找吗?”
酒吧二楼,两个女人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
刚刚说话的是京都区长的女儿白雪。
而坐在白雪对面的女人,叫花朝,是京都无人敢惹的神秘煞神。
白雪那句“比你气场强的男人不好找”,还真的没有夸张。
因为在花朝面前,再强大的男人,也会不自觉的放低姿态!
甚至!会从内心深处想对花朝俯首称臣!
事情要从五年前的一个雨夜说起。
那晚白雪手机没电开不了导航,开着车七拐八拐居然出了城,停在了无人的郊外。
暴雨哗啦啦的砸着白雪的车窗,在白雪害怕的时候。
看到了上百个撑着黑伞的男人,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聚集在远处的平地。
他们一身黑西装,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白雪见都没见过的武器。
一场大战,似乎蓄势待发。
但白雪猜错了。
整整半个小时,那群男人就这样撑着伞在雨夜里等着。
直到花朝的出现——
花朝撑着一把油纸伞缓步走着,油纸伞挡住了脸,只露出穿着紫色旗袍摇曳生姿的身体。
那一刻,白雪觉得花朝像一朵妖异的花,又像最艳丽最毒的蛇。
看不清脸,光看身影,就让白雪不由自主的发怵。
那群男人,也应是如此。
齐刷刷的单膝跪下,奉花朝为神邸一般。
比惊雷还响的一声“参见大小姐”,让白雪震耳欲聋。
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整个郊外。
白雪也清楚的看到花朝抬起伞后,冰肌玉骨美艳绝伦的脸。
白雪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惊为天人。
甚至觉得,
凡间的所有形容美丽的词汇用在花朝身上,
都形容不出花朝万分之一的艳绝。
第二天白雪回到京都市区,父亲就跟她说,以后出去玩,见到穿紫衣的女人不能招惹,否则将会连累整个家族不得好死。
而她能跟花朝这样的人物做朋友,竟然是因为四年前,她闲着无聊,买了一个哑巴少年卖不出去的几筐草编蜻蜓。
想到这,白雪忍不住的嗤笑出声。
下一秒就感觉花朝冰刃般的眼神扫了过来。
“咳,突然想到跟你认识的场景,一时没憋住。”白雪说完,忍不住好奇的问,“阿朝,四年前你想要那框草编蜻蜓的话,自己去买不就好了?干嘛要在我买了之后,拿一颗价值上亿的粉钻跟我换?”
花朝抬眸,“他找不开。”
“……你拿钻石买东西,谁找得开?”白雪无语。
钻石?花朝淡淡的讽笑一声。
在魔界,这些凡间所谓价值连城的钻石,不过是当年小臭龙拿来打水漂的破石头。
那时的小神龙多蠢,神界那么多琼山玉林不待,偏偏喜欢到她煞气环绕的魔界,天天缠着她说一堆话。
明明是条小神龙,却比叽叽喳喳的鸟还烦人。
想到愚蠢的小臭龙,花朝侧目看向楼下端着托盘在人群中穿行的俊美酒侍。
原本毫无感情的黑眸,竟不可思议的露出一丝温柔。
“你说,为一个不相干的人,粉身碎骨的死,蠢不蠢。”花朝问。
白雪想了想,“为不相干的人,别说粉身碎骨了,就算痛快的死,我也觉得很愚蠢,不过……”
“嗯?”
“不过如果是为自己爱的人,死多惨我都愿意。”白雪说完,有点不自在的捂捂脸,“我是不是很恋爱脑啊?”
“什么是爱。”花朝不懂。
她本就是一朵开在魔界幽冥吸食煞气而生的弑神花,无心无情。
神界那些神,都将她看做大魔头,说要为了三界苍生,要让她灰飞烟灭,可笑的是十几万年,也没能耐她何。
“什么是爱这种问题太深奥,我回答不上来。”白雪无奈摊手,拿起酒杯喝了口,无聊的转头看向楼下。
当看到那个清雅酒侍比划手语时,白雪愣住了,“卧槽?楼下那个哑巴酒侍,是四年前卖草编蜻蜓的那个少年?”
“嗯,是他。”是小臭龙,愚蠢的小臭龙。
白雪嘴巴合不上了。
这就是花朝口中的不懂什么是爱?
他妈的!默默守护一个哑巴少年这么多年,不是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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