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穿书了2


沈瑶有些庆幸自己来得早,原主还没去报名。

下乡是不可能下乡的!

开玩笑,这时候城里都不好过,更别说农村了。

风吹日晒干农活,沈瑶觉得她不行。

虽然原主的家庭条件在这个时候算很好的,但沈瑶却想哭,她一点也不想体验七十年代的生活啊!

21世纪的沈瑶作为一个包租婆,完全不用为生计担心。

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是爷爷奶奶将她养大的。

十八岁那年爷爷奶奶相继离世,沈瑶成了孤儿。

不过爷爷奶奶给她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

南方省会城市,一栋位于学区的五层楼房,一套市中心三百多平的大平层,还有八千多万存款。

大学毕业后,沈瑶就直接躺平了。

毕竟每个月收租的钱就能让她生活得很好。

完全没必要为了那点工资给自己徒增烦恼!

她每天就在家里躺着当个宅女,想出去玩了就收拾东西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偶尔跟社畜好友约顿饭,这样悠闲的日子沈瑶特别满意。

可这悠闲快乐的日子才过了三年,她就穿书了!

还是爷爷奶奶口中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

这一刻沈瑶确实哭了,她的房子和存款啊!

沈瑶一边哭一边骂那个老奶奶和那破石头。

要不是那个老奶奶,她早走了,怎么会站在那里不动!

还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狗屁该去的地方,她就想在21世纪当她的包租婆,一点也不想来这吃不饱的七十年代啊!

她就知道免费的东西不能要!她当时就应该把那石头扔掉的!

突然,沈瑶发现眼前的景象变成了一间金店!

将近两百平方的店面灯火通明,玻璃柜台里全是金灿灿的金首饰!

这好像是她家小区隔壁中心商圈的那家金店,她就是在这间金店门口被冲出行车道的车给撞了!

看过不少金手指年代文的沈瑶明白这可能就是她穿书的金手指!

沈瑶的心情好像又好了一点。

沈瑶小跑到柜台,从里面拿了两个金镯子,镯子上还挂着标签,还带着金店的品牌logo。

“这有logo怎么用啊?!这个年代金子一点也不值钱啊,有我也不敢拿出来用啊!”沈瑶这么想着也这么说出来了。

这个年代金子能干嘛?

只能放着生灰吧?

好心情瞬间又没了,能看不能用的金手指有个屁用啊!

话音刚落,眼前的金店突然变成一个五十平左右,空荡荡的房间,地上堆着十几二十个大箱子。

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把沈瑶吓了一跳。

那声音说,“如今这金子已全部换成你现在所处时代能用的了。还有你的房子和存款,也都折现成了金子,都在这里了。我不过是受人之托罢了!既来之则安之,你好好过日子吧!”

听到自己的房产和存款换成了金子,沈瑶忍不住问道,“折现成金子你是按哪个年代的价钱折的啊?”

“还有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我不想待在这里啊!”

沈瑶激动大喊,希望声音的主人能把她送回去。

可任凭她怎么喊,都没人回应她。

沈瑶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可能是回不去了。

但想到房子存款都折现给她了,心里也好受了一点。

沈瑶打开跟前的一个木箱子,只见里面全是金灿灿的金条。

前世她也算有钱人,但突然见到这么多金子,还都属于她,还是不可避免的心跳加速。

总共十八个一米宽五十厘米高的木箱子,十五个里面全都是金条,剩下三个箱子都是一些金光闪闪,珠光宝气的首饰。

果然是中心商圈最大的金店,存货不少啊!

沈瑶看着这些金子笑出了声。

现在是1970年,这些金子虽然现在用不了,但等改革开放,她就去买房子,继续当包租婆!

她没想过做生意,她不是那块料!

沈瑶也庆幸她的金手指不是农场那些,她没那个胆去闯黑市。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有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被人盯上当作特务抓起来。

她还是小心点为妙!

抱着金子摸了好一会儿,沈瑶才出了空间。

看过那么多书,空间进出的方法她还是知道的。

想当初看书的时候,在心里默念过无数次进去出去,就想着自己也能有个空间金手指。

回到房间,沈瑶坐到书桌前,拿起桌上的镜子照了照。

镜子里的人齐肩中长发梳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皮肤白皙光滑,小巧精致的鹅蛋脸,笑起来颊边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杏眼清澈明亮,柳眉弯弯,鼻子精致挺翘,粉嫩的樱桃小嘴,和她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

只是自己日夜颠倒的作息,眼下有黑眼圈。

镜子里的这张脸没有,气色很好,皮肤透亮有光泽,这个年代能养成这样,真真是被捧在手心里了。

书里就写了原主很漂亮,初下乡时惊艳了不少人,知青里对她献殷勤的不少,可原主一心扑在男主身上,谁也看不上。

现在是五月中旬,天气还不是很热。

沈瑶从衣柜里找了件碎花衬衫,黑色长裤换上后,出了房间。

房间是连着堂屋的,堂屋二十多平米,靠沈瑶房间的墙边摆着一张方桌,对面墙上靠这几把椅子。

靠后门的墙角放这一张大八仙桌,上面放着热水瓶茶杯那些。

堂屋另一侧是一大一小两个房间,大一点的那一间是沈瑶父母沈和林苏叶的房间,后面那间小一点的是原主小时候住的。

爷爷奶奶去世一年后,沈和林和苏叶就让原主搬到了爷爷奶奶以前住的房间,小房间用来放些杂物。

沈瑶看着眼前的房子,突然间觉得有些熟悉。

不是原主记忆里的熟悉,是沈瑶自己的灵魂感到的熟悉。

出了堂屋,右手边一间十多平的屋子就是厨房。

进门就看到最里面是一大一小两个灶台,灶台右侧的墙根下摆着好几个咸菜坛子,坛子旁边是一口大水缸,水缸上盖着一块大木板,防止灰尘和杂物掉进去,水缸上方是个自来水龙头,再右边是一个碗柜。

门口右边地上放着个煤炉子,炉子边上有一张放砧板的桌子,桌子下面堆着一些煤球。

煤炉子上热着苏叶给沈瑶留的早饭,两个肉包子和一小碗粥。(南方的肉包子不大!)

沈瑶把早饭端起来放在桌上,又把地上的水壶放到炉子上。

沈瑶端着早饭去了堂屋。

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沈瑶打了个饱嗝。

这个肉包子味道真不错,很香,沈瑶觉得特别好吃。

收拾好碗筷后,沈瑶看了下手表,九点半了。

按沈瑶以前的作息,吃完饭得躺下休息一会,刷刷短视频什么的。

可现在没有手机没有短视频。

而且还有事没处理呢。

原主今天是要偷了户口本去报名下乡的,下午去百货商店办工作交接手续,还和钱莹约好明天下午把工作转给她!

乡她是不会下的,工作也是不可能给别人的!

书里钱莹因为在百货商店当售货员,认识了去买自行车的农机厂副厂长的儿子,后来和这个副厂长儿子结了婚。

后来还和女主成了好闺蜜,在男女主的带领下发了财。

她得想个办法把钱莹弄下乡,最好也是和男主一个地方,那样就有好戏看了!

她想看看钱莹和女主还能不能像书里那样成为好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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